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反悔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反悔怎么办继承人放弃继承后是否可以反悔,分两种情况考虑。1、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反悔的,因为遗产还未分割,遗产还不是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如果各继承人同意,应允许其反悔。在诉讼中,则由法院根据其理由来决定是否允许其反悔。2、在遗产处理后反悔的,因为遗产已分割完毕,遗产已是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为维护财产稳定和交易安全,所以不允许反悔。二、放弃继承权有哪些注意事项1、放弃继承只能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处理前的这段时间。未开始继承,谈不上放弃,可如果已经做出分割处理,再放弃就是放弃取得的遗产所有权了。2、放弃继承必须明确表示。如果不表示继承也不表示不继承,但不主动参加分割,不能当做放弃继承的表示。实践中有多个继承人中的一个或数个在其他继承人争议时不参加争议,但也未表示放弃的,当到法院诉讼时,即使不主动参加,法院也会追加,就是基于这个原因。但对放弃继承也是有一定限制的,按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作为继承人,自然有权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权。当然,有些时候,继承人放弃了继承权之后又反悔,那么这个时候就要看遗产是否实际有被分割完毕,若是没有被分割的话,那么反悔还是有可能允许的,之后继承人也会参与遗产的分配。但要是在遗产已经分割完毕之后再反悔,那通常就是不允许其反悔。



·被宣告死亡继承什么时候开始?
      被宣告死亡继承什么时候开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时开始的,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一、人死亡了不知道遗产有哪些怎么界定?
      一、人死亡了不知道遗产有哪些怎么界定? 遗产的范围是: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


·独生子女是不是应该继承父母的财产
      独生子女是不是应该继承父母的财产 一、独生子女是不是应该继承父母的财产? 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但子女不是唯一的继承人。 《民法典》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同时,民法典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也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


·一、被继承人的抚恤金怎么分配?
      一、被继承人的抚恤金怎么分配?1、老人在去世前有遗嘱处置财产,依照遗嘱分配。2、老人在去世前没有遗嘱处置其财产,可以由直系亲属协商分配;3、老人在去世前没有遗嘱处置其财产,也可以按照《民法典》(2021.1.1生效)中的继承顺序来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


·根据法律规定死胎能继承遗产吗?
      根据法律规定死胎能继承遗产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死胎能继承遗产吗? 根据法律规定死胎不能继承遗产,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因为在我国,公民的民事...


·遗嘱继承没公证有效吗?
      遗嘱继承没公证有效吗遗嘱不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首先明确遗嘱共有五种法定形式,具体为以下五种: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最有效最强的遗嘱公证方式。立遗嘱时为了预防纠纷,建议最好采用公证遗嘱的方式。2、自书遗嘱。遗嘱人本人书写的遗...


·可以。遗产继承是否公证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如果是选择要公证的
      可以。遗产继承是否公证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如果是选择要公证的,需要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当事人身份证明、被继承房产产权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公证处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


·被继承人继承房产的,该如何分割?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人数较多不易分割,或因房屋遗产本身的结构也难以分割等,如果强行分开、割断,可能损害房屋的效用,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使用,或给生活带来不便。 因此,如果分割房屋遗产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


·婚后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


·同顺序的继承人怎么继承遗产
      法定的遗产继承人包括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不管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还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同顺序的继承人怎么继承遗产呢?我们为您分析介绍。 一、同顺序的继承人怎么继承遗产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如下: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


·法律规定什么属于遗产的范围?
      法律规定什么属于遗产的范围? 一、法律规定什么属于遗产的范围? 遗产的范围是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来处理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