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家庭债务离婚后怎样偿还?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家庭债务离婚后怎样偿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对夫妻债务分割,未能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判决分割。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夫妻一方个人偿还,对于另一方债权人没有索要欠款的权利。实际生活中,对于婚内一方借款,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具体还要看证据。有证据表明婚内的债务,是个人债务的,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因此,当夫妻离婚债务纠纷时,首先还是考虑哪些债务是个人债务,哪些债务是共同债务,然后根据法律的规定予以分割即可。二、哪些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三、离婚个人债务的范围是什么?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综上所述,夫妻离婚的时候,要处理好家庭财产及债务方面的事情。对于家庭债务,通常上属于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一起偿还,离婚双方可以约定用共同财产清偿,签订协议书。如果债务中有一方因为赌博吸毒借债,则是个人债务,由其自己承担。



·夫妻一方私自借款属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私自借款属共同债务吗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5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应认定为:1、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


·法律规定个人签约借条有效么
      法律规定个人签约借条有效么 一、法律规定个人签约借条有效么? 借条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为。 二、什么情形下借条无效? (一)明知对...


·关于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承租人出具的欠款条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
      关于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承租人出具的欠款条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复函》中也表述了这种观点。 函复: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数额,并未改变其与债权人之...


·借款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高怎么办
      借款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高怎么办 一、借款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高怎么办? 借款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高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予以适当减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


·老赖欠钱不还没有证据怎么办?
      老赖欠钱不还没有证据怎么办?可以从其它方面寻找证据,根据《最高人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提起民间诉讼时,需要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要想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除了借款人承认外,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否...


·中国银行存款利率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手头
      中国银行存款利率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手头上有剩余资金,这些资金可以用于投资以赚取更多的利润,也可以将它们存入银行获得利息,后者会更为保守一些,但较投资来说,也较为稳定。相信许多人对中国银行存款利率是多少都会比较感兴趣,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中国银行存...


·夫妻间共同债务的认定
      1、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年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该解释中关于是共同债务认定的规定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的名义为家庭日常开支、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要求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2、根据...


·债权债务关系的种类 债权债务关系的种类有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的种类 债权债务关系的种类 有哪些 1 、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 按照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债可以分为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 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予以规定的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特定的给付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侵权行为之债...


·担保人是否可以贷款 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
      担保人是否可以贷款 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 一、担保人是否可以贷款 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 二、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 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


·合伙企业法人债务承担的方式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法人债务承担的方式是怎样的现在的自主创业有很多,有些是普通的有限公司,有些则是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一般是由两个或者以上的自然人共同创立的,在合伙企业中,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对于债务合伙企业是如何分配的呢?带您来了解一下合伙企业法人债务承担吧。 ...


·离婚时负债净身出户的男人需要偿还债务吗?
      离婚时负债净身出户的男人需要偿还债务吗?需要偿还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均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同样,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