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程序到底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事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和土木工程成为了我国从业人员最多的行业,但同时,建筑工程中发生的司法纠纷及诉讼也逐年增加。其中,建筑工程司法鉴定工作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但要知道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程序如何,首先得知道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有哪些特点,下面我们一起学习下吧。
一、影响因素复杂
这是由于建筑工程本身的特点和复杂性决定的。工程本身的原因,如结构类型、自然条件、材料品种不一,设计、施工、管理人员素质差,施工工艺、方法技术标准复杂等。?来自工程外部的因素,如人为干扰等。这些因素因工程个体特点而有所差异,因此使得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中对原因与责任的判断可能变得异常复杂和困难。
二、质量的隐蔽性强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一般在建筑工程处于施工阶段或使用阶段开展,这时由于工程已局部完工隐蔽或已部分或全部投入使用,因此其质量的隐蔽性极强。比如鉴定过程中,我们经常遇到裂缝损伤问题,其形成的原因即可能是内部缺陷(比如钢筋配置不当、不够等),也可能是外部影响造成的(如冲击、振动、人为破坏等),由于调查时现场往往不是原始状态,真相即具有很大的隐蔽性。
三、检测手段的局限性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中,大量的工作是现场调查和科学分析,现场调查的主要工作是利用各种检测手段对工程质量或纠纷进行细致的分析。?但由于目前国内外的检测方法、设备、技术还难以全面的满足鉴定工作的需要,现场检测时常会遇到事实认定的困难,对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一定障碍。
四、技术标准的不确定性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的主要依据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等,目前我国已逐步建立了完善的技术标准和法律制度,但开展有效的司法鉴定而言,现行可采用的鉴定技术标准技术上存在一定的滞后,其制度进程仍不能适应司法鉴定的需要。?比如鉴定中常用的试验方法标准,目前国内存在着方法标准不健全、判别指标不明确、平行标准种类繁多等缺陷,给正确开展鉴定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五、鉴定结果的严重性
建筑工程一旦进入司法鉴定程序,其影响往往是巨大的,轻者影响工程的顺利开展或使用,造成较多的经济损伤或财产浪费,重者对工程参与的各单位或人员造成长期的影响,如企业倒闭、人员受行政或刑事处分等。?比如重庆綦江县虹桥垮塌事故的司法鉴定,不但认定了事故产生的直接间接原因,也认定了工程参建各方应负的法律责任。严密的司法鉴定坚定了我们对我国司法制度的信心,也引起了全社会对建筑工程质量的高度重视,消除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其作用是十分巨大的。?相反,司法技术鉴定的错误、不确定性或不公正,带来的负面效果将是十分严重的。
以上就是我们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的所有特点了,而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程序则可以简单归纳为:(1)鉴定委托;(2)受理委托;(3)确定工程司法检定人员;(4)查阅案卷;(5)现场勘查检测;(6)内业整理;(7)出具司法鉴定报告;(8)鉴定报告答疑;(9)庭审质证。如果想了解


·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案件范围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案件范围是怎样的 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之后,如果双方不能对该纠纷的处理结果达成一致,那么当事人可以申请向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该纠纷进行劳动仲裁。但并不是所有的劳动纠纷都能被仲裁委员会受理,下面,我们将为您提供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案件范围供您参考。 一、劳动...


·公司辞退员工未签辞退协议书怎么办?
      公司辞退员工未签辞退协议书怎么办?公司辞退员工未签辞退协议书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劳动诉讼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补偿金或经济赔偿金的发放。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


·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有哪些
      员工若想要向单位辞职的话,则也是需要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情形才可以。同时法律中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一定的时间,试用期是3日,转正之后是30日。但在一些情况下员工是可以随时辞职的,那到底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有...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扣工资怎么办?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扣工资怎么办? 老板存在违法行为,你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仲裁。 1、未签劳动合同,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你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赔偿; ...


·工人工伤责任该如何划分
      劳动者受伤后,必须首先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内发生事故,在工作场所内受伤的;(二)工作前、工作后在工作场所进行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者最后工作时发生意外受伤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执行...


·一、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劳动》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


·农民工讨薪途径有哪些
      农民工讨薪途径有哪些? 每快到春节的时候,总是有些老板或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懂法律的农民工们总会感到不知所措,不知道可以通过哪些正确的途径去讨回自己的薪水,所以往往走上违法之路,得不偿失。农民工讨薪途径究竟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先协商 先争取协商解决。协...


·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哪里取?
      职工作业时可能会发生意外,职工工伤认定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程序和过程,每一个环节都要经过相关部门之手,也就是说各个环节有专门负责的机构,不能随意去一个地方办理工伤认定。那么你知道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哪里取吗?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哪里取? 工伤认定...


·非全日制工(临时工)要签订合同吗?
      非全日制工(临时工)要签订合同吗? 临时工在现在一般是按照非全日制用工对待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69条中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另外,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所以非全日制工也就是临时工并不一定要签订合同。 ...


·员工怀孕期间可以强行解除合同吗?
      员工怀孕期间可以强行解除合同吗?一、员工怀孕期间可以强行解除合同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故女职工怀孕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相应的合同期限应当顺延至劳动者哺乳期满。下面由我们在本...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很多人认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尚不算单位的正式员工,因此这段期间可以不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