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样本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借贷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样本借贷案件管辖权异议答辩状答辩人:王?????? ,女,1969年5月12日出生,汉族,市民,户籍地 ? 市 ? ? 区 ? ? 路,身份证号码: ? ? ?,现经常居住地:?????? 被答辩人:陈?????? ,男,1976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市民,户籍地 ? 市 ? ? 区 ? ? 路。身份证号码: ? ?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 ? 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因被答辩人陈?????? 提出管辖权异议,现答辩人依据事实和法律答辩如下:一、《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首先,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那么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法复[1993]10号)之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二、该借款合同履行中答辩人是在 ? ? 区辖区内把货币支付给被答辩人的,合同的履行地在 ? ? 区境内,所以 ? ? ?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三、依据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在实际提供了借款的场合下,接受货币一方的所在地有两个:在提供借款时,接受货币的一方就是借款人,因此,借款人的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在返还借款时,接受货币的一方就是出借人,因此出借人的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依据新的《民诉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现答辩人王?????? 要求被答辩人支付货币,所以答辩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综上, ? ? ? ?人民法院有权对此案管辖。此致?????? 人民法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答辩人:?????? ? ?日期:?????? ? ? ?以上内容为借贷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您可以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实际地点,进行修改参考使用。借贷也是常用的事,借贷问题也比较突出,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您还得需要弄清楚关于案件管辖权的问题。出现问题,要积极面对,想办法解决,提供有力证据。如果您对借贷案件管辖权的知识内容还想了解更多,您可以咨询无锡律师 。
·债务人死亡怎么提起诉讼?
不知道您有没有注意到,在实践中,有时候会出现债务人在履行还款义务前就过世了的情况。那么,根据经验来看,如果债务人死亡怎么提起诉讼呢?此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务纠纷起诉的时效一般是多久呢?在这方面,如果你不清楚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债务人死亡怎么提起诉讼
...
·离婚财产中银行存款怎么分
常见的夫妻离婚财产中不仅包括了现金、房产,还有在银行中的存款。对现金和房产的分割,详细您都比较了解了,那针对银行里面的存款,要是夫妻决定离婚的话,应该怎么来分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离婚财产中银行存款该怎么分。
一、离婚财产中银行存款怎么分
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
·贷款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贷款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的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等等,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并且达到了数额较大的,往往就会构成贷款诈骗罪。对此罪,我国也是作出了司法解释规定的,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贷款诈骗罪的司法解释内容是...
·集体户借条样板内容是什么?
集体户借条样板内容是什么?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二、借款注意...
·夫妻签订个人债务协议是否还一半
夫妻签订个人债务协议是否还一半?以夫妻签订的个人债务协议为准,一般确认是个人债务的,另一半是不需要偿还的。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商定,对两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商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商定的,以夫或...
·怎样避免民间借贷中的风险
怎样避免民间借贷中的风险 一、怎样避免民间借贷中的风险
民间借贷风险防范的措施具体如下:
1、民间借贷需分借给什么人。
最忌见利忘“险”。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选择那些有还款保证或来源且信誉良好的人。同时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千...
·离婚对于债务的清偿是怎样的
离婚对于债务的清偿是怎样的?《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
·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要怎么确定
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要怎么确定 一、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要怎么确定
1、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金的确定。
一般法律文书均有利息支付的内容,有的是支付双方约定的利息,有的是支付滞纳金,有的是要求债务人支付银行存款的利息等,这些都是对债务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基础的债务而承担的实...
·老人存款遗嘱可以选择哪些方式订立?
老人存款遗嘱可以选择哪些方式订立?
一、老人存款遗嘱可以选择哪些方式订立?
老人存款遗嘱可以选择的订立方式有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以及公证六重,具体订立要求如下:
1、自书遗嘱
《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
·民间借贷诉讼怎么来举证
民间借贷诉讼怎么来举证 第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
·夫妻共同债务连带责任情形有几种
夫妻共同债务连带责任情形有几种
一、夫妻共同债务连带责任情形有几种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