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双方以调解什么时间开庭?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交通事故双方以调解什么时间开庭?如果是简易程序,那么法律规定最长时间为3个月,普通程序是6个月。也就是说,在这个时限内,什么时候处理都是合法合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二、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对由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认定,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等情况的,还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于双方协商以调解的方式进行处理的,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判罚。



·刑事自诉案件要交诉讼受理费吗
      刑事自诉案件要交诉讼受理费吗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


·汽车合同转让证明
      汽车合同转让证明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些东西由于暂时没用而被闲置,拥有者则考虑将其转让。同样的,现在越来越多的老司机考虑换新车,就想把自己的汽车转让出去。那么汽车转让需要有个证明,那就要书写汽车合同转让证明,该怎么写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一、什么是合同转让 合同的转让,...


·电动车违章多久能注销?
      电动车违章多久能注销?电动车违章应当在驾驶人员处理违章后注销,一般情况下可以在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消除。记分周期为一年度,总分12分,从驾驶员初次领取驾驶证之日起累加计算。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记分分值累加未达到12分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二、《机动车...


·交通肇事逃逸行政处罚规定是怎么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行政处罚规定是怎么样的?交通事故逃逸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范本内容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范本内容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 质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质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以自有(本单位)车辆: 型号: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作质物在乙方质押,向乙...


·交通事故诉讼胜诉技巧有哪些
      在进行交通事故诉讼的时候,当事人最好了解一下胜诉方面的技巧,这样法官做出最后判决才有可能对其有利。那具体来说,交通事故诉讼胜诉技巧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起诉法院地的选择技巧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


·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可以买卖吗
      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可以买卖吗 人防工程在生活中不难发现,由于城市的土地资源紧张和避免建筑面积的浪费,人防工程往往成为地下车库等设施。那么作为业主或者开发商,对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可以买卖赁吗?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带来这一问题的答案。 一、什么是人防工程地下车库 现在国家规范规定,高层...


·公司法人死亡变换法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公司在设立之后,将在一定的期限之内,享有公司法人的身份,但是并非是所有的企业单位都可以自然消亡,也存在着在存续期间,被其他的单位兼并的情形,对于公司法人死亡变换法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若不提出变更请求,属于触犯法律的行为。 一、什么是法人? 企业的法人是指的企业,而法人代表才是...


·一、交通事故赔偿请律师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赔偿请律师多少钱 1、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收费 收费标准为1500~2000元,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次数一般以2次为限。 2、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 律师代理原告方:收费标准为诉讼标的(指要求被告赔偿的金额)5%~8%,一般最低不少于3000元。...


·一、河北省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河北省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河北省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需要赔偿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二...


·交通事故有人伤可以代位吗?
      交通事故有人伤可以代位吗 代位求偿权的行使范围限于财产保险合同,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不得享有代位求偿权。所以车辆损失可以申请代为赔偿,而人员受伤不能享有代为追偿权的。 代位赔偿又称为代位追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保险公司)向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