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小孩2岁前抚养权一定会判给母亲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小孩2岁前抚养权一定会判给母亲吗?不一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我国关于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小孩的抚养权判给谁,绝对不可能只单纯的考虑孩子的年龄了,有些母亲可能打孩子出生以后就从来没有尽到过一个母亲的义务,如果这种情况下,把孩子判给母亲抚养,对孩子是有些不负责任的。假如母亲不存在以上行为,争取到抚养权的机率还是很大的。



·重婚罪怎么追究刑事责任
      重婚罪怎么追究刑事责任 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刑法》第...


·一、离婚小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一、离婚小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


·离婚时对方故意隐瞒财产怎么办?
      离婚时对方故意隐瞒财产怎么办? 离婚时对方故意隐瞒财产怎么办? 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仍可要求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起诉要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当事人依据该条款请...


·一、离婚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一、离婚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


·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规定 我国离婚法等法律规范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必须要由夫妻双方事先协商,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诉讼离婚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要是夫妻最终选择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话,则起诉的一方在提交离婚起诉书的时候,就需要预交一定数额的诉讼费。但很多人对诉讼离婚的收费标准不是很清楚,对此,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若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一方起诉到法院要...


·农村子女的抚养费怎么计算
       近年来,农村夫妻离婚的情况也在不断的增多,而在涉及到未成年子女的时候,也是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的。那么此时,农村子女的抚养费怎么计算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农村子女的抚养费怎么计算 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算法可以参考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


·离婚后要求变更抚养权可不可以
      离婚后要求变更抚养权可不可以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变更情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


·婚内小三怀孕了算重婚吗
      婚内小三怀孕了算重婚吗?小三怀孕了也不一定算重婚,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


·法律规定诉讼离婚要请律师吗?
      我们发现现在很多人在打官司的时候,往往都会选择委托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尤其是在离婚官司中,聘请律师的人更多了,自然由律师提供帮助,争取更多利益的机会才会比较大。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诉讼离婚要请律师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对于起诉离婚到底需不需要找律师,这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