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签劳动合同能索赔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生活中,大多数的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也有一些情况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对于劳动者来说,没签劳动合同能索赔吗?如果发生了工伤事故,没签劳动合同会影响工伤赔偿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没签劳动合同能索赔吗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适用该条的前提条件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原则上都要适用该条法律,支付双倍工资。
在实践中, 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没签劳动合同会影响工伤赔偿吗?
只要被认定为工伤,即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会影响工伤赔偿,但劳动者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申请工伤认定时,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没签劳动合同能索赔吗?答案是肯定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之一,虽然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依然可以索赔,但是劳动者就得收集其他方面的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资料。而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其他方面的证据并不好收集。而一旦证据不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很难得到保障。


·一、施工竣工资料有哪些资料?
      一、施工竣工资料有哪些资料? 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5、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6、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


·申报工伤进度怎么查询?
      如果您在工作期间受伤,这是需要去跟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其实很多人不知道具体的操作办法应该怎么做,接下来本站我们带您了解一下申请工伤都需要什么材料?以及申请成功后申报工伤进度怎么查询?很高兴为您服务。一、申请工伤需要准备的材料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拖欠工程款怎么办,拖欠工程款如何打官司 现实生活中,当一项大型的工程项目完工时,发包方与承包方就需要结清工程款,但是很多时候由于发包方的原因,都不能及时的结清工程款,那么您知道发包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当遇到拖欠...


·劳动合同的续订的程序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续订的程序是什么?劳动合同的续订的程序是准备好相关的合同,然后在合同当中的内容一定要写清楚,最后就是跟单位来进行一个续订合同就可以了,其实劳动合同的续订是非常简单的,因为毕竟之前已经和用人单位相处了很久,也有了之前的基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以后,应该如何...


·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措施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措施有哪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项工程的修建在也变得随处可见,可以说我们的社会生活是由各工程所组建而成的,故而若工程质量存在瑕疵,会导致人们的生命安全存在危险。为了加强工程单位的责任心,国家立法机关对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措施做了概括性的规定,具体来说,处罚办法有哪些...


·2月份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
      2月份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按照国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要求,非劳动者原因导致企业停工停产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待遇正常发放。这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如果待岗时间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还没有恢复生产的,如果安排了职工参与劳动支付的工资待遇就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如果没有安排职工劳...


·拖欠工资后离职多久可以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拖欠工资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中的伪证
      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在举证要求上是有很多区别的。首先是对双方来说,在劳动仲裁时是可以随时提出证据的。这对双方来说虽然是一样的,但是明显的受益者是单位。因为劳动纠纷,单位在举证能力上,本来就是占优势地位的。其次,劳动仲裁中没有规定逾期举证的不当后果。与前者一样,这一点是一个事物的另一...


·大多数情况下,当醉驾进入到庭审阶段以后,一般被告方都会聘请专
      大多数情况下,当醉驾进入到庭审阶段以后,一般被告方都会聘请专业的律师来为自己进行醉驾的意见辩护,尽最大的努力可以争取到法庭的从轻叛理。一般来说,像辩护这样的事情,都是由被告方的代理人来进行的,但是对于案件本身,相信只有当事人是最为清楚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醉驾法庭上自我辩护是...


·苏州园区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苏州园区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至四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每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遇到工伤事故时
      遇到工伤事故时,劳动者往往需要向工伤鉴定机构提出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有许多标准和规定,但是深圳市工伤鉴定机构具体有什么规定您可能不太清楚。所以我们为您收集了有关深圳市工伤鉴定的一些相关规定,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认定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1.职工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