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法规定只有口头合同能诉讼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民法规定只有口头合同能诉讼吗?

口头协议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如果口头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且双方对有关内容产生异议(双方说法不一样),又没有相关证据进行支持,法院也不会采信。口头协议是协议的一种,但有其非常明显的局限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起诉的实质要件是】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事诉讼的流程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像是这种因为口头合同引发的纠纷被法院立案的可能性很低,但当事人如果确有其他证据,比如说音频资料,只要有证据能证明口头合同是存在着的,且符合其他立案条件的话法院就会立案。但是,本身能够去签订一份口头合同的这些人法律意识就很淡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出口产品购销合同
      出口产品购销合同 出口产品购销合同 需方(甲方): 供应(乙方):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为发展对外贸易,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收购乙方如下产品 合计人民币大写:叁万陆仟玖佰柒拾伍 ¥36975 运费以及货物入库的卸车费由乙方承担。...


·合同法规定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多少年?
      合同法规定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多少年?合同在成立以后是可以撤销的,但是很多人对于合同的撤销权并不是很了解,对于这一权利的行使期在各国法律中均有不同规定,关于这些不同之处的体现和对比,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解答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多少年这一问题。 一、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多少年? 撤销...


·网签合同是否具有备案效力?
      网签合同是否具有备案效力?网签合同不具有备案效力,在网签时,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问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在达成一致后,才能登录交易平台填写信息表,且需填写标的房产的具体情况,并写明交易价款、支付时限等内容,然后才能进行网签。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起诉可以要求吗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起诉可以要求吗? 一、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起诉可以要求吗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


·合同如何约定违约金?
      合同如何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怎么计算?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遇到合同,在双方当事人就当前事情进行详细的约定,按照约定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同时也会就合同违约的事宜进行商议,约定违约金,并在合同中表列出来,那么您可能对合同如何约定违约金比较关心,对于违约金又该怎样计算?下面我们将带来...


·合同违约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同违约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关于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主要是被规定在《合同法》当中的,其中详细规定了在出现合同违约行为的时候,违约方需要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而要是就此产生纠纷的话,又该如何来解决。下面我们为您带来《合同法》中关于合同违约责任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 《合同法》 ...


·口头约定的合同是否有效
      口头约定的合同是否有效人们往往错误地将合同理解为“书面合同”,认为只有白纸黑字地写下来的才是合同。其实,除了书面合同以外,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更多的是以口头合同的形式存在的。例如:我们日常购物时的讨价还价,从法律角度看就是一个订立合同的过程。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并且订...


·试用期与合同期不同
      试用期与合同期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点出了只有在劳动合同存在的情况下才能约定试用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更是明确了:“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


·一、买卖不破租赁补充合同在签署后一定会有效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补充合同在签署后一定会有效吗? 买卖不破租赁补充合同在签署后并不是一定会有效,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与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


·毁约方不愿出示原合同怎么办
      毁约方不愿出示原合同怎么办另一方出示合同即可。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合同后,如果一方想毁约的,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毁约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五...


·终止合同流程具体有哪些?如何终止合同?
      与对方协商终止合同。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各方只要互相同意,随时可以终止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