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承权可以部分放弃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继承权可以部分放弃吗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的其他遗产权利让与其他继承人,则其完全可以在接受继承后对其所得的遗产为让与或在遗产分割时放弃。二、放弃继承的方式有哪些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作出明确表示。这种明确表示应采取何种方式,继承法没有作出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放弃继承有两种方式:1、书面方式。这是基本的方式。国为放弃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被放弃的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春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将按无人继承的遗产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放弃继承用书面方式表达,就更显慎重,而且有利于稳定被放弃的那部分遗产再转移的法律后果。实践中,用书面方式放弃继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到公证机关输放弃继承的公证文书;(2)亲自书写的弃权声明书;(3)写给其他继承人的有明确的放弃继承意见表示的信件,等等。2、口头方式。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对继承权的放弃,这是作为继承人的一项权利。当然一般对于放弃继承的表示,可以是以书面形式进行,也可以使通过口头方式作出,这方面法律中并未做严格限制。但是通常,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需要在遗产分割之前作出,若放弃继承遗产没有损害到他人利益的,那么就是不允许他人进行干涉。



·老人去世遗产如何计算
      老人在去世之后,对于其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就会转变为遗产,然后由其继承人来继承。而在继承人继承遗产之前,我们需要先知道遗产如何计算,然后才是具体分配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详细介绍这两个问题吧。 一、老人去世遗产如何计算 继承法》第3 条采用概括性和列举性相结和的立法方法明确规定...


·妻子是第一继承人吗?
      有的家庭就遗产分割产生较大的争议,此时死者又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做出,就只能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遗产。那么就要区分第一继承人与第二继承人。那么妻子是第一继承人吗?可能很多人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妻子是第一继承人吗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


·抚恤金是否可以继承抚恤金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
      抚恤金是否可以继承抚恤金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的一种补偿费用,是对死者家属的抚慰和经济补偿,应由受抚慰的家属享有。单位支付的一次性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发给死者...


·老人遗产可以不给儿子吗
      一、老人遗产可以不给儿子吗可以。如果父母生前有遗嘱,不将遗产分别给子女,而是捐赠给慈善机构或者赠与他人,都是可以的。父母有合法遗嘱不让子女继承、子女放弃或者存在依法应被被剥夺继承权情况。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


·死后的赔偿金算不算遗产?
      死后的赔偿金算不算遗产?1、遗产是公民死亡时尚存的个人财产。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死亡赔偿金是公民因人身损害事故死亡之后才发生的,而不是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因此不是遗产。2、遗产是公民的合法财产。遗产必须是公民依法可以拥有的财产和有合法根据取得的财产。而公民只有...


·遗嘱继承只能是法定继承人吗?
      遗嘱继承只能是法定继承人吗是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条文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由此可见,如果是订...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能继承遗产吗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此时建立的仅仅是同居关系,而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而在同居期间可能发生一方死亡的情况,那么此时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能继承遗产吗?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一般情况下,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继承 未按《婚姻法》的规...


·父母离婚了孩子有继承权吗
      父母离婚了孩子有继承权吗父母在离婚之后,不管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归自己。孩子对父母任何一方的合法财产都是享有继承权的。因为,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抚养他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


·离婚后子女还能继承财产吗?
      一、离婚后子女还能继承财产吗?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


·父母遗产儿子不在了孙子有继承权没
      父母遗产儿子不在了孙子有继承权没?父母遗产儿子不在了孙子有继承权,但是只继承到老人儿子的那一份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道后,由第一顺序继内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放弃继承公证怎么收费?
      放弃继承公证怎么收费? 一、放弃继承公证怎么收费?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 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