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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有领养证的养女可以继承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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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没有领养证的养女可以继承财产吗?没有领养证的养女可以继承财产,父母子女关系除基于血缘联系的自然血亲外,还有通过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即以收养关系建立的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11条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子女便取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而且,我国《民法典》第1127条明确规定,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此处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也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二、养子女能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吗关于养子女能否继承亲生父母遗产的问题,我国法律也有比较明确的规定:1、《民法典》第1111条第2款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收养行为使得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了转移,养子女与养父母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与生父母间解除了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而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除非解除收养关系,恢复与生父母的权利和义务关系。2、《继承法意见》第19条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3、需要指出的是,《继承法意见》第31条规定:依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分给他们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在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一些家庭的孩子是被收养的,在这种状况之下都是通过合法的收养手续来办理的,所以在继承这个问题上收养的孩子也是可以进行遗产方面的继承的,这在《民法典》绝对是被允许的,所以无需太过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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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位继承人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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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中有关胎儿继承权的规定是什么?如果胎儿出生后死亡的,则胎儿的继承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处理,如果出生即为死胎的,则由被继承人再分割。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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