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侵权怎么报案处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商标侵权怎么报案处理?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警,或者向法院起诉侵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你要想办法取证,要求赔偿,二、商标侵权的四个要素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对于商标侵权的行为,显然是违反了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规定的,特别是在商标侵权的过程中还造成了严重恶劣的社会影响的,则是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判罚处理,但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上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



·根据知识产权法规定期刊是汇编作品嘛?
      根据知识产权法规定期刊是汇编作品嘛?根据知识产权法规定期刊是汇编作品,汇编作品不属于作品著作权,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由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资金或资料等创作条件,并承担责任的百科全书、辞书、教材、大型摄影画册等编辑作...


·怎样进行商标显著性侵权判定?
      怎样进行商标显著性侵权判定? 一、怎样进行商标显著性侵权判定? 根据商品被抽查以后的具体抽查情况决定“商标的显著性”可分为固有显著性和获得显著性。固有显著性是指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等本身就具有区分和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的作用。获得显著性是指原本不能区分、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了第...


·商标续展和变更可以一起做吗
      商标续展和变更可以一起做吗 一、商标续展和变更可以一起做吗 办商标续展,又想变更商标的,那其实是可以同时做的,但是最保险的做法还是先做好变更然后再去办理续展手续,这样做其实就是避免中间所花时间过长。因为,要是同时做的话,那么可能需要花费的时间会较长。 申请变更商标的,你需要...


·专利授权后还能要求优先权?
      专利授权后还能要求优先权? 一、专利授权后还能要求优先权? 专利授权后不能要求优先权,我们国家所规定的优先的权益是在还没有获得专利权的情况之下。 专利的申请 一项发明创造完成后,当事人不可能自然而然获得专利权,只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后认为符...


·商标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商标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不少人开始对商标加强了保护,有不少的人甚至还将自己的商标注册登记,成为注册商标。而从商标到商标权,固然有一定的法律特征。那么商标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呢?我们为您解答。 依据《商标法》第三条第一款“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


·怎样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
      怎样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他人就自己的专利实施了侵权行为的,多数情况下都会给专利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日后追究侵权人法律责任的时候,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对方作出赔偿。不过该怎样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


·被撤三的商标续展手续怎么办理?
      被撤三的商标续展手续怎么办理?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撤三年答辩是商标法...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有哪些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有哪些《专利法》所规定外观设计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美观性和合法性。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其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与其申请日前已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美观性是指外观设计...


·著作权法对著作权许可有什么规定
      著作权法对著作权许可有什么规定一、著作权法对著作权许可有什么规定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情形?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情形有哪些 一、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情形有哪些 法定许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根据法定许可而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按照规定,向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


·单位侵犯著作权罪怎样处罚
      ?一、单位侵犯著作权罪怎样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1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所谓违法所得数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