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拘役或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拘役或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拘役或科的法律规定是应当是在当地的看守所来进行一个相关的管理,这主要是因为被判处拘役的这样的一种犯罪行为,他们的所犯罪行都不是特别的严重,由当地的公安机关来就近进行执行就可以了,这样的话不会造成相关的资源浪费。《刑法》第43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第55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日,由罪犯本人提出申请,管教民警签署意见,经看守所所长审核后,报所属公安机关批准。” 第57条规定:“对于准许回家的拘役罪犯,看守所应当发给回家证明,并告知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罪犯回家时间不能集中使用,不得将刑期末期作为回家时间,变相提前释放罪犯。”据此,如果你哥在县看守所执行拘役刑罚,当有急事需要回家时,可以按规定提出申请,办好相关手续即可。二、拘役的刑期是多少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有一些犯罪行为是有期徒刑,但是还有一些的是判处拘役,这两者的最大的区别就是在期限方面存在着差异,拘役的话一般情况下都是6个月以下的,所以时间方面它是比较短的,一般情况下在当地的看守所执行即可。



·转化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盗窃、诈骗和抢夺属于三类比较常见的罪案,由于其并不涉及暴力行为,因此情节相对轻微,判罚的严厉性也相对较轻,但在某些盗窃、诈骗和抢夺等普通违法行为中,因为当事人被发现、拒捕而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此时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即成为转化型抢劫罪,那么,转化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


·招摇撞骗罪是否有数额的规定?
      招摇撞骗罪是否有数额的规定? 一、招摇撞骗罪是否有数额的规定? 没有规定;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 行为人必须具有招摇撞骗的行为,即行为人要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国...


·唯一监护人犯罪判刑了怎么办?
      唯一监护人犯罪判刑了怎么办?需要明确一点,从尊重和保护人权的角度出发,儿童的唯一监护人犯罪,事实上是无法送监执行的。无法送监可能会按以下方式加以处理:1、执行机关拒绝签收,导致罪犯事实上无法送监,长期滞留于社会上,形成执行困难,需要在政法委主持下,由检察机关牵头予以定期清理;2、...


·关于宣传传销活动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关于宣传传销活动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我相信,电镀厂污染环境罪对大多数人来讲都是很陌生的,甚至从来
      我相信,电镀厂污染环境罪对大多数人来讲都是很陌生的,甚至从来就没有听说过有这个罪名。电镀厂作为环境污染的很大一部分来源,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因此,电镀厂污染环境罪的出现是很有必要的,能够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电镀厂污染环境罪罪名成立的判断标准和处罚方法。一、...


·非法侵入住宅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公民的住宅都是属于私密的场所,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人若未经合法程序,而非法闯入公民的住宅,那么就会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实践中,对此罪的认定是很重要的,那到底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为了更好地认定非法侵入住宅罪,要注意区分此罪与彼罪。...


·刑诉辩护各个阶段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刑诉辩护各个阶段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一、刑诉辩护各个阶段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①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②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刑诉法第40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


·肇事逃逸构成什么犯罪?
      肇事逃逸构成什么犯罪?肇事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犯罪,但是认定是有条件的,肇事逃逸的犯罪认定有: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


·故意伤害怎么量刑 触犯故意伤害罪会判几年
      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处于故意,实施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并且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那么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因而我国刑法对此予以严厉处罚,那么具体来说故意伤害怎么量刑?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怎么...


·我国刑法对逃汇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逃汇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单笔或者累计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的,应予追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条 【逃汇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


·犯罪未遂算不算犯罪行为?
      犯罪未遂算不算犯罪行为? 一、犯罪未遂算不算犯罪行为? 对于未遂犯,当然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是犯罪未遂也算犯罪的。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