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评十级伤残赔偿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交通事故评十级伤残赔偿什么?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如下: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均日消费×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

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十级伤残补助金

交通事故十级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城镇或农村)×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

每个地方的人均收入不一样,所以你只需把当地的人均收入水平带入计算就可以。另外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也不一样。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道路上的车辆不断的增加也是会导致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发生,当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也是需要当事人及时的向交警部门进行报警处理,如果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等情况后也是需要及时进行救治,当在发生了事故后驾驶员出现肇事逃逸的情况后也是会加重对其的处罚力度。


·开发商交房流程是怎样的,交房时应注意什么
      我们都知道,如果购房者买的是期房,那么到了约定的日期开发商就是必须要交房的,否则就会构成违约。当然,开发商交房时也必须要遵守一定的流程,否则容易产生纠纷。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开发商交房的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开发商交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1、开发商发出收房通知; 收房通知中包...


·后车追尾前车逃逸怎么办?
      后车追尾前车逃逸怎么办?对于交通事故逃逸的,尚不构成犯罪的,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逃逸一方还需要承担对事故认定的不利后果,一般在可以查清的事实基础上做出认定,无法查清的,会归责于逃逸一方。无证驾驶的主要规定是:(1)机动车驾...


·一、交通事故致伤二次住院怎样赔偿?
      一、交通事故致伤二次住院怎样赔偿?交通事故致伤二次住院根据实际损失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


·交通事故调解怎么做
      调解能够有效地解决交通事故纠纷,那交通事故调解怎么做?调解注重的是双方自愿,同时也注重对纠纷的有效解决。若想有效解决纠纷,就不会无限期地拖延,需要对调解的时间作出一定限制,那交通事故调解有何时间限制?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阐述,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一、交通事故调解怎么做 ...


·对于开车撞死人逃逸怎么判?
      对于开车撞死人逃逸怎么判?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没有单位的怎么交个税
      没有单位可以去所在地的税务部门进行个税的交纳。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火车撞死人怎么处理
      火车司机撞死人要分情况处理。如果是故意撞死人,涉嫌故意伤害甚至是故意杀人,司机将会被判处刑罚。无违反交通规则,属于过失撞死人的,涉嫌交通肇事罪,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无过失则为意外事件,不承担刑事责任。至于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故意的,由火车司机承担,过失的,由单位承担。《刑法》第一百...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要交税吗?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要交税吗? 一、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要交税吗?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租房屋当然要交税。出租人(房东)为当然的纳税义务人,必须主动按章申报纳税。如果应纳税而未纳税的,出租人需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租金收入相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的20%的房产税,租金收入5%的...


·商业车险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现在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的非常快,国民经济提高的也很快,现在家家户户有一辆小汽车这都是非常常见的。我们对于汽车保险方面其实有很高的关注度,对于汽车保险我们您都有所了解。那么商业车险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呢? 商业险保主要有: 1、车损险,该险种赔偿单方事故车辆的损失,但不包含玻璃单独破损的...


·房屋交付期限应该怎么约定
      房屋交付期限应该怎么约定在购买期房的情况下,购房者除了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预售资质外,同时还要与开发商约定清楚房屋交付期限,毕竟晚一天交房,也是会给自身利益遭受损害的。但对于很多购房在而言,可能都不是很清楚房屋交付期限该如何约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房屋交付期限...


·交通事故损失要如何评估
      说到交通事故,就想起了保险理赔。保险理赔根据交通事故损失来定数额,那交通事故损失要如何评估?实践中很多交警在评估交通事故时会扣当事人的车辆,这种行为对吗,即评估交通事故损失能否扣车?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解读,请看下文详细内容。 一、交通事故损失要如何评估 (一)交通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