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承包权重复获得时该如何处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土地承包权重复获得时该如何处理 一、确认各承包协议(也可口头)的效力
对于农村承包土地互换双方在未签订书面合同,土地互换期限及具体内容约定不明、土地互换未报发包方备案等情况下达成的土地互换口头协议,只要土地互换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3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现实中,村民土地互换极少签订书面合同,而大多以口头协议的形式互换土地。在这种情况下,如一方当事人要求收回互换土地,那么该口头协议是否有效?对此,实践中有不同的观点:一种意见认为双方当事人未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其口头协议无效;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按照农村的习惯,土地互换往往以口头方式约定,相互交付互换物视为合同已得到履行,只要土地互换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其口头协议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笔者认为,本着尊重历史,从实际出发的处理原则,对于农村村民之间互换承包土地的口头协议,应确认其效力,以维持农村良好的秩序。
二、原则上,第一份承包协议是有效的
如果该两个公司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那么从法律角度看,第一份合同没有解除之前仍然具有法律效力。第二份合同因为双方签订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根据相关规定,员工未解除劳动关系同其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因此给原单位造成损失的,员工和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比较简单的办法就是在新合同生效后,书面通知原单位解除合同。这种措施仅限于签订新合同具有比较高的赔偿风险的情况下采用。
三、发包人或转包人,因此,给其他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给予支持。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提供的设计有缺陷;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通过我们以上的解答,相信您应该都明白了土地承包权重复获得时应该如何处理。首先,我们要确定签订或者是口头的协议哪一份是有效的,法律中规定只要不损害他人利益都是具有一定的效益,但是给别人造成经济损失就要承担赔偿了。


·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给抵押权人的行为。在抵押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的是在提交抵押登记的时候,所需要的相关证件材料以及可供抵押的范围规定,下面我们为您带来详细的说明。...


·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 现如今,很多原本生活在农村的居民纷纷选择到城市进行发展,导致原有的土地闲置,这个时候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为了保证土地使用权出租合法有效,且为了避免纠纷,双方需要签订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那么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请看下文。 ...


·非农户集体土地使用权有拥有的资格吗?
      非农户集体土地使用权有拥有的资格吗?非农户集体土地使用权有拥有的资格,但是没有农村户口的人只能租赁别人的承包地,而没有拥有土地承包权。计划经济时代划时代将户口划分为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两种类型,农业户口指的便是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居民,非农业户口则是指靠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户口居民。二...


·办理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什么?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


·在我国土地使用登记时间是多久
       土地资源在使用的时候只有是归属清晰,这样相应的权能才是完整的,而我国的国土资源系统对于土地使用登记的这件事情的登记制管已经趋于成熟。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人都会比较关心在我国土地使用登记时间是多久?如果是第一次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时间比较长一些,大概要60天左右才能完成。 在我...


·如何撤销土地使用证?
      如何撤销土地使用证?中国人讲究安土重迁,大部分人都对土地十分重视,那么一个土地证也就显得十分重要了。但我们也知道,不论是办理还是撤销,在相关部门办理手续都是很复杂繁琐的,当我们有了这些需求,又不是很了解流程的时候就会有很多麻烦,今天我们整理了一份办理和撤销土地使用证的流程。土地证...


·开荒土地使用权归谁使用?
      开荒土地使用权归谁使用?在我国,城市和农村差距较大,无论是贫富还是土地的使用率,在城市一般都存在用地不够的情况,而在农村,还有很多荒废的土地没有开垦。有些农民会根据自己的需要,将一些荒山开垦出来供自己生产作物等。那么开荒土地使用权归谁使用?土地开荒土地使用权归谁的相关规定(一)1...


·建高速公路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交通也越来越方便,俗话说的话想致富先修路。那么,修建高速公路就会必不可免的征收土地。建高速公路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一些帮助。 建高速公路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建设征用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可根据《土地...


·房地产开发资质要什么资料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不少企业涉足房地产开发领域。但是要想进行房地产的开发,就需要拥有房地产开发的资质。积极申请取得房地产开发的资质是进行房地产开发势在必行的事。那么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接下来,我们就和您一起讨论下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要什么资料。 一、房地产...


·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贵阳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很多郊区的土地上盖起了高楼大厦。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征地部门会发一笔征地款,这个是被征地农民最关心的事情。每个城市都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制订符合实际的补偿标准。那么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总结...


·土地使用证是永久的吗?
      土地使用证是永久的吗?一、土地使用证 1、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2、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