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赠与合同 什么时候生效?赠与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赠与合同 什么时候生效?赠与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一、赠与合同什么时候生效(条件):
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这些条件都成立时,赠与合同才成立。
二、赠与合同的概念与性质:
(1)概念: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2)性质: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三、赠与合同范本:
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赠与的标的物,如赠与微机一台,应写明“什么机一台”,如其他物品,也应写明该赠与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将其所有的×××(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赠与微机应有购买该微机的发票等)
2、赠与物的交割
(写明交割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交割,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3、乙方应在×××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他条件)
4、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赠与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的重点是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赠与合同的概念和性质中的重点就是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在这些条件下赠与合同才会生效,赠与也是一门学问,了解赠与合同,明确赠与合同的生效条件,在生活中了解赠与方面的法律知识也是必要的,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分享。想了解


·合同到期怀孕能否辞退?
      合同到期怀孕能否辞退?合同到期怀孕是不能辞退的。因为在员工怀孕期间,单位不得裁员,也不得以合同到期终止合同,需要等到员工哺乳期过后才能实行,否则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


·股权分割合同需要盖章吗
      股权转让协议不需要盖公司章。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


·合同赔偿的额度上限是多少
      合同赔偿的额度上限是多少一、合同赔偿的额度上限是多少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签了半包合同可以毁约吗?
      签了半包合同可以毁约吗?只要签了半包的合同就不可以毁约的,如同毁约就要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赔偿复责任。《民法典》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


·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条件是什么?
      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条件是什么?日常生活中大部分合同都属于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承担相关的义务,或者付款,或者发货。而对于合同当事人而言,当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行使一些权利来维权。其中,不安抗辩权就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那么民法典中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


·煤炭公路运输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煤炭公路运输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煤炭公路的运输合同,是在我国法律的允许下,双方符合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下签订的交易合同。其中还包括对于包装等等的要求。双方是以互惠共利为目的合作。那么煤炭公路运输合同的范本是什么呢? 煤炭公路运输合同的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


·保管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保管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履行,仅转移保管物的位置,而对保管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产生影响。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就保管合同而言,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情况?
      合同效力待定其实也就是不确定的中间合同,因其存在影响合同有效的矛盾,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效力,在一个月的有效期内如果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了补正和追认,才能生效产生。待定合同可以让当事人有时间补正修改不合理的地方,让合同更快产生法律效力。待定的合同存在的时间也不是很长,而且也不是最后的...


·购买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
      购买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 一、购买合同违约责任 是因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担的责任。不论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有违约行为,就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条款是保证当事人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减少非违约方因对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主要手段;...


·合同履行?
      合同履行有哪些风险 如何防范合同履行风险 一、合同履行有哪些风险 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当事人应如何合法确定合同的履行方式?在经济生活中,因合同履行而产生的法律风险有以下几种? 1、恶意不履行; 当事人由于自身的主观原因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即虽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但...


·2023门面转让合同最新版
      一般我们说房屋的转让与门面、铺面的转让是不同的,对于门面的转让,往往就是指在剩下的租赁期限内,将门面的使用权进行转让,并非是进行所有权的转移,这点还请您注意。因此说门面转让其实也就是指门面的租赁,那这个门面转让合同应该怎么写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门面转让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