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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无效的行政上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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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被无效的行政上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一、商标被无效的行政上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上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上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因_____(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不服_______人民法院(写明一审法院名称)______第___号___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上诉请求及理由如下:

请求事项:(写明提出上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上诉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一审判决认定事实、

适用法律或审判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陈述理由)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年___月______日

附:本上诉状副本____份(按被上诉人人数确定份数)。

二、商标无效的情形

(1)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如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注册的

(2)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

①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商号权等民事权利

②恶意注册:商标申请人违反诚信原则,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意将他人有影响的商标、驰名的商标等申请注册。

(3)不正当使用商标:商标申请人不正当使用商标,侵犯了他人在先权利,严重的话会被撤销商标专用权。

(4)商标有效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一旦过了10年并且过了半年的宽展期的话,那么这枚商标就会被无效。

(5)商标三年未使用:商标申请人注册商标后,三年内并未使用该商标于注册类别上的话,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该商标撤销。

行政上诉状的写法没有什么特别的,但是如果该商标在一开始就已经被商标局判定是无效的,然后一审法院跟商标局的判定也是一样的话,那么上诉的结果就具有了最高的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要考虑清楚,商标不会无缘无故的被宣告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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