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两车相撞对方要误工费必须赔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两车相撞对方要误工费必须赔吗?两车相撞对方要误工费不一定是必须赔的。因为只有在人身损害侵权案件中才可以主张误工费,如果只是属于车损案件,没有人员伤亡,所以,是不能主张对方赔偿误工费的。对于只有车损的案件,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替代性交通工具损失。如果车辆是营运性车辆,可以向对方主张营运车辆停运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二、误工费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综上所述,车辆在路上发生了碰撞也不一定会有司机或者乘客受伤的情况,而误工费的设置只是为了让人们的人身在受伤之后影响了正常工作而必须得到的相应物质弥补,既然没有任何的人员伤害也就自然不能也没有依据去要求对方赔误工费。



·出租车挂靠与出租车公司是否具有劳动关系?
      关于出租车的挂靠,很多时候,车主为了节省各方面的成本,一般都会将自己和车子交由出租车公司来进行管理,并与其签订一份合同,建立一定的联系。对此,可能很多人就会产生疑惑,出租车挂靠与出租车公司是否具有劳动关系?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的解答这一问题。一、挂靠挂靠,主要是指车辆运营挂靠,车...


·简易汽车租赁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简易汽车租赁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一、简易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简易汽车租赁合同 本合同在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 合同双方为:_________(以下称为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称为承租人)。 1...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者无力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者无力赔偿怎么办?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对方无力赔偿,受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期限为两年,法院在用尽所有执行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对方经济状态有所改善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无力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且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如果无力赔偿数额...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不给怎么办?
      时代飞速发展,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全国各地每天都有交通事故发生,或轻或重。按规定,交警只要是受理了交通事故案件,就需要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假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不给,那么,你应该怎么解决呢?为您服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不给怎么办 交警只要是受理了交通事故案件,就需...


·继承土地使用权营业税需要交纳吗?
      继承土地使用权营业税需要交纳吗?您都知道,土地使用权就是指对土地加以利用的权利,它是有一定期限限制的权利,同时,土地使用权也是可以进行转让和继承的,相信您对转让可能比较熟悉,对继承可能比较陌生,比如继承土地使用权营业税需要交纳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继承土地使用权...


·高空坠物砸坏车辆赔偿应该找谁?
      高空坠物砸坏车辆赔偿应该找谁?可能有多数人在生活当中都遇到过被高空坠物砸坏自己车辆的这种情况,像这种情况难就难在往往取证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很少有人主动会承认该物品是自己从高空抛下的,但是这并不代表着车辆所有者就没有办法维权了。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内容就是,高空坠物砸坏车辆赔偿应该找谁...


·自已开车下班途中出车祸算不算工伤?
      自已开车下班途中出车祸算不算工伤?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都是工伤。因此,只要交警队出的责任认定书中认定你不负主要责任,你就可以按工伤办理相关手续。工伤亦称“公伤”、“因...


·车祸误工证明去哪里开?
      车祸误工证明去哪里开?发生车祸误工时间的证明需要单位以及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开具,按照实际需要治疗的时间开具,并加盖印章即可。误工证明又称“误工及收入证明”,是举证当事人合法收入的重要依据,也是伤者向肇事方索要赔偿的重要证据材料之一,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关于收入证明也不能单纯是单位...


·一、醉驾车被扣应该要怎么处理?
      一、醉驾车被扣应该要怎么处理? 酒驾扣车,在接受完行政处罚以后,可以将车提回来。当事人也可以与交通部门协商。扣车是用来检定车辆性能的,检定完毕就得放车。 二、酒驾和醉驾处罚新规定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


·安徽特大交通事故的赔偿
      安徽特大交通事故的新闻曾经是您茶余饭后谈论的焦点,在为遇难者挽扼叹息的同时,我们也应该了解与此相关的法律知识。当我们遇到此类情况时,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就安徽特大交通事故来跟您谈谈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 2016年安徽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要...


·车祸致人死亡无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车祸致人死亡无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一)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二)交通事故中,对方有以下行为的,对方负全责,相应的己方就无责任: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