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爷爷奶奶可以争小孩抚养权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爷爷奶奶可以争小孩抚养权吗?

爷爷奶奶可以争小孩抚养权吗?

爷爷奶奶也是可以争小孩的抚养权的。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除了要有书面的意愿外,最好还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法官可以依据这种情况酌情考虑。如果还觉得证据不足的话,还可以提交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具有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能力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明、收入证明、身体证明等。在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时,如果双方都要求子女与其生活的,可以将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意见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这也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必须是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如果缺少这样一个前提条件,也无法适用这项法律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此条规定仅是确立了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基本原则: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综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虑。


(一)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两岁以上八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八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

八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综上所述,爷爷奶奶对于孩子来说可能是除了父母之外最亲的亲属了,如果说连孩子的父母都不愿去照顾子女也就只能让他们的爷爷奶奶代为照料了,而在实际的抚养权争夺中也就也意味着能够让爷爷奶奶也有一席之地,法院会凭借其经验来判断是否合适。



·定亲彩礼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定亲彩礼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订婚彩礼和首饰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大体包括以下几类:1、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如工资、承包收益及从事多种经营的收益等。2、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遗赠、赠与和其他合法途径(如股息、利息、红利、专利...


·夫妻起诉离婚要几次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都是在起诉离婚了几次之后,最终才解除了婚姻关系的,这就给一些人造成误解,认为起诉离婚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次数之后,才能解除夫妻关系。因此,就有不少人来咨询我们,说究竟起诉离婚要几次?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起诉离婚要几次才能解...


·离婚了妻子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了妻子不给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起诉离婚如何一次判离婚?
      许多夫妻由于协商离婚失败,选择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并且希望越快离婚越好,但是为保证公平性,起诉离婚会涉及到许多内容,要准备许多的材料,那么起诉离婚如何一次判离婚呢,这是许多想尽快离婚同志想解决的疑问,就此我们还是要回归到法律规定。 一、起诉离婚如何一次判离婚 起诉离婚不一...


·配偶有精神病能不能离婚
      配偶有精神病能不能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中明确了几种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其中第三条规定了夫妻一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起出离婚,具体情况如下。1、婚前隐瞒精神病...


·离婚诉讼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诉讼需要什么手续 第一,写离婚起诉状 如何写离婚起诉状呢? (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


·兄妹之间有抚养义务吗?
      对于那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若没有能力养活自己的,则监护人或者其他抚养权人,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兄妹之间有抚养义务吗?有抚养义务的主体,必须按照规定,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一、兄妹之间有抚养义务吗?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是没有抚养义务,...


·养父母子女之间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养父母子女之间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


·一、离婚后申请调查财产怎么做?
      一、离婚后申请调查财产怎么做? (一)、调查存款. 由于我国法律对个人隐私的逐渐重视,调查私人财产是不被允许的。有权调查个人财产状况特别是私人银行账户的,只能是公安、法院等法定的职能部门。因此,若想调查对方的存款情况,用以下方法: 1、 如果夫妻双方还住在一起的,可以...


·离婚自动放弃抚养费约定有效吗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很容易引起纠纷的,不过在司法的判决后一般都不会在纠结这些问题,可能还会由于抚养者条件不错所以就不需要另一方提供抚养费的情况,但是由于后续的改变,可能又会有所变数,所以这些问题使我们需要注意的。那离婚自动放弃抚养费到底有没有用呢? 真实案例离婚自动放弃抚养...


·如果双方婚姻无效孩子归谁?
      如果双方婚姻无效孩子归谁?对于宣告无效的婚姻当事人所生的子女,究竟属于婚生子女或非婚生子女,婚姻法对此未予明确,仅笼统规定:“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有人认为,被宣告无效的婚姻是自始无效的,因此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应为非婚生子女;也有人认为,对于婚姻的无效或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