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商标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哪几种根据《商标法》第53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依照本条的规定,对有《商标法》第52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1) 由当事人协商解决;(2) 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3)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中,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商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判决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还可以作出罚款,收缴侵权商品、伪造的商标标识和专门用于生产侵权商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财物的民事制裁决定。罚款数额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同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已经给予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民事制裁。”二、商标侵权如何取证可以自己取证,也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取证:1、被侵权人的在先权利证明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专利证明、版权登记证明、与案件有关的获奖情况证明等)2、被侵权人的产品样本。3、侵权产品样本。4、购买侵权产品的证明。这里主要是指购买发票。在发票上一定要注明,侵权产品名称、购买侵权产品的地点、侵权产品的价格、销售人的名称等事项。在商标侵权案件中,侵权人承担停止侵权行为。因为侵权行为给商标权人造成了损害的,则还需要作出民事赔偿。当然,要是商标侵权行为本身情节已经达到了严重程度的话,那根据《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之后还需要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要注意的是,商标侵权并不必然涉及到刑事责任,关键还是要看具体的侵权行为是否涉嫌构成犯罪。



·知识产权诉讼时效是几年
      知识产权诉讼时效是几年 一、知识产权诉讼时效是几年 根据《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1、超过三年的起诉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往往是连续的,有时甚至是断断续续的。权利超过三年起诉的,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


·专利权的主要客体是什么?
      专利权的主要客体是什么? 一、专利权的主要客体是什么? 专利权客体是专利法所保护的发明创造。发明创造属技术范畴的概念,但作为专利法所保护的发明创造则是一个法律范畴的概念,因而专利权的客体除具有发明创造特征外还必须具有适法性。 (1)它必须是利用自然规律的技术创造,属于技术范...


·商标权侵权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权侵权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一、商标权侵权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侵权商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


·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
      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 一、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 假冒他人专利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专利标记的行为《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这是刑法对专利犯罪的唯一规定,而且没有明确界定“假冒他人专利”的含义...


·商标到期提前多久办理续展?
      商标到期提前多久办理续展? 一、商标到期提前多久办理续展? 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


·在我国软件著作权的登记费是多少钱?
      在我国软件著作权的登记费是多少钱 软件只有在依法登记注册以后才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支持的,而且如果没有官方的在册登记,对于这种软件相信广大用户也是不敢轻易下载的,因此所有研发软件的公司必然就是经常要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这种事情打交道的,可能有些第一次申办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当事人还不是...


·数据库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数据库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申请者怎样构成恶意抢注商标
       申请者怎样构成恶意抢注商标? 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


·特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主要有哪些?
      特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主要有哪些 一、特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主要有哪些? 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


·不授予专利权对象包括了哪些
      不授予专利权对象包括了哪些 一、不授予专利权对象包括了哪些 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


·恶意抢注商标后维权的规定如何?
      恶意抢注商标后维权的规定如何?《商标法》第六十五条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