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的普及程度越来越高。国家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为了减少一人持有多套房产,从而出台了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来进行限制。那么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都包含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总结了这些问题的解决办法。
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本条例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我们总结的关于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了解房产税征收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购买房产时进行合理的选择。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所疑问


·真假房产证应该如何区分?
      真假房产证应该如何区分? 现在购房陷阱五花八门:有的买房遭烂尾,有的入住十多年拿不到房产证,有的拿到房产证却发现是假的,还有的买房被坑很多钱……所以花了钱也不见得房子就归你了。很多人错把房产证当成不动产证,其实二者有差别,计划买房的人需要了解这些。 之前就有爆出过“中介伪造房...


·上海二套房税费是多少
      上海二套房税费是多少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大多数城市二套房契税征收3%。上海二套房屋契税征收标准: 一、90平方以下(不包含...


·欠债不还还能拿人家农村房屋抵押吗
      欠债不还还能拿人家农村房屋抵押吗?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人在短期时间内换不上贷款或借款,会选择用房产证抵押到银行贷款或直接抵押给借款人。但这种情况有一个特殊部分,就是农村的房屋,特别是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那么农村房屋的买卖或转让都有哪些条件?欠债不还还能拿人家农村房...


·对于购买违建房是否有风险?
      对于购买违建房是否有风险?对于购买违建房是有见险的;违章建筑,简单说就是,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违章建筑的房屋是不可以买卖的,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也是无效。购买者若不知道...


·无论是购买房子还是租赁房子,其实都是有一定程序
      无论是购买房子还是租赁房子,其实都是有一定程序的。而现实中,购买不同类型的房子其实具体的程序都是不太一样的。那到底买房子的程序怎么走呢?这是在购房之前需要先了解清楚的,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第一步:买房咨询 购买二手房较楼盘情况复杂,容易引起纠...


·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为了遏制房价的不断上涨,各地政府都陆续出台了相应的限购政策。但仍有人规避政策,采用其他方法来买房,常见的也就是借用他人名字买房了,此时很显然是存在法律风险的。那到底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一)借名购房政策房。...


·在我国回迁房都是小产权吗?
      在我国回迁房都是小产权吗? “小产权房”“大产权”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而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


·买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买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实践中,不管你是购买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此时作为购房者都是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那到底买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对此都不是很了解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介绍吧。 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


·签二手房合同注意什么
      二手房合同的签订关系到该房屋的转让、钱款的交付等重要事项,所以我们在签订二手房合同一定要多加仔细,并注意相关事项。那么,签二手房合同注意些什么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签订二手房合同有何需要注意?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签二手房合同注意什么 1、要检查房产证上...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房屋分割怎么写?
      房子对于我们任何一个家庭来说是一种温暖的归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大多数都需要对房产进行分割,有的人会关于离婚房产分割达成一个协议书,那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房屋分割怎么写?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诉讼中房产如何分割 1、夫妻任一方婚前...


·购房合同的惩罚性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购房合同的惩罚性赔偿的条件是什么?第一,所购房屋必须属于该《解释》调整范围内的商品房。《解释》第一条做了明确规定。第二、只有属于恶意违约和欺诈行为才能适用惩罚性赔偿。要双倍赔偿,首先要对欺诈行为认定。从民法上来说,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编造虚假或歪曲事实,使表意人陷入误解,违背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