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一、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1、股东身份权

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重视股东名册的登记和工商登记,这些是主张股东权利的直接证据。

2、参与重大决策权

公司章程还可以规定股东会享有的其他职权,比如就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特别是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等。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度分离,公司法据此确立了公司治理结构,即: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将经营权授予董事会和董事会聘任的经理。

董事会须对股东会负责,而经理须对董事会负责。

4、资产收益权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分取红利,在公司新增资本时,除非公司章程另有约定,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5、知情权

股东虽然将公司的经营权授予了董事会和经理管理层,但是,股东依然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的权利。当然,股东行使该项权利应以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为限。

6、关联交易审查权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该项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股东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按期召开定期会议,以保障股东的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

8、决议撤销权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9、退出权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这就是所谓的资本维持原则。但是,这并影响股东在一定情形下退出公司或者解散公司。

10、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司的经营范围规定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的经营范围有以下要求:

1、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申请登记注册;

2、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进行依法登记,也就是说,公司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进行登记之前,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所以除了一些特殊行业需要相关部门批准,其余都可以填写。但是公司的经营范围尽量和公司的主营业务相符,这样营业执照上也比较有说服力,显得主营业务突出。

作为公司股东有权请求解散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的情况下,继续存续会导致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此时通过其他途径也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一、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


·企业什么情况下企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企业什么情况下企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1、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原工作也无法胜任原工作,也无法胜任企业安排的其他工作。 2、无法胜任工作,经过企业培训或换岗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 3、企业工作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执行的时候,也未能改变劳动合同签订协议离职。...


·企业拆迁的补偿项目具体有哪些?
      企业拆迁的补偿项目具体有哪些?我国正在进行城市化建设,在这一过程中就会涉及到对一些建筑物的拆迁。拆迁之前会和所要拆迁房屋的产权人进行沟通,并对房屋进行评估,会给予被拆迁房屋产权人一定的货币类和非货币类的补偿,非货币类的补偿就是指产权置换。在本文中为你介绍企业拆迁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上海公司年终奖什么时候发
      都说有种年终奖叫人家的年终奖,每年到这个时候很多上班族又在考虑年终奖的事情了,在上海和北京这样的大都市,年终奖更是很多公司都会发放的。那么有人会问上海的年终奖什么时候发呢?下面将会为您解答上海公司年终奖什么时候发。 一、上海公司年终奖什么时候发 据有关调查显示,近七成的企业...


·公司法董事算不算职务?
      在股份有限公司里面,有一个董事长,其是公司的最高管理者,董事长就是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的。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要大于五人,有的董事权力比较大,直接参与到公司的日常管理中,那么,公司法董事算不算职务?一、公司法董事算不算职务?1、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工作...


·公司法控股控东法条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控股控东法条内容是什么? 现在私人经营的公司在社会上并不稳妥,合伙企业反而受到了您的欢迎,它是有多个股东各自出资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占有各自的股权也代表了在公司中的身份,对股东会和决议等有比较大的影响,那么公司法控股控东法条内容是什么呢?我们为您解答。 第一章 ...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合同签订有区别吗?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合同签订有区别吗?区别不大,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


·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一、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可以的,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


·有限合伙企业具有哪些特征
      有限合伙企业具有哪些特征第一、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第二、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


·总分公司之间可以签合同吗
      总分公司之间可以签合同吗?总分公司之间是不可以签合同的,合同要双方协商签订,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这种情况只有总公司一方有资格订合同,而分公司没有。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


·犯了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怎么判刑?
      犯了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应当根据不同的犯罪事实,认定不同的罪名来进行判决处理,具体情况如下:1、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