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政强制执行申请的条件有几种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行政强制执行申请的条件有几种

一、行政强制执行申请的条件有几种

1、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执行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文件和证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要知道就算是行政机关,在没有得到法律授权的情况下,也是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因而,才会出现行政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要注意的是,此时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一个是要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之后,同时还要保证是在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也就是说申请时间上有上下的的限制。


·申请执行先予仲裁裁决,法院是否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机构“先予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立案、执行等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法释〔 2018 〕10 号)载明:根据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仲裁机构可以仲裁的是当事人间已经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因此,网络借贷合同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机构在纠纷发生前作出的仲裁裁...


·自书遗嘱是否可以不设遗嘱执行人?
      自书遗嘱是否可以不设遗嘱执行人?立自书遗嘱不是必须要委托执行人。遗嘱委托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我国《继承法》中规定的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2、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


·监视居住期间行政处罚怎么执行
       一、监视居住期间行政处罚怎么执行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这里的住所,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住所居所...


·离婚协议约定归一方所有的房屋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不动产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离婚协议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对男女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不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故离婚协议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一般而言亦不能排除执行。但若离婚协议真实、离婚协议订立早于债务发生之前以及非因自身原因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的,可以排除强制执行。 因房产无法分割而予以一并...


·行政强制执行前的通知规定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前的通知规定是什么? 一、行政强制执行前的通知规定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前的通知规定是必须要通知当事人,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之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有权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是什么
      有权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是什么(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二)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三)在看守所服刑的,由看守所审查同意后提请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对有关职务犯罪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逐案报请备案审查。...


·一、录音遗嘱执行是否有法律效应?
      一、录音遗嘱执行是否有法律效应?录音遗嘱执行是可以有效的,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就是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备与其相...


·一、法院执行遗嘱的费用是多少钱?
      一、法院执行遗嘱的费用是多少钱?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一、执行异议申请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什么?
      一、执行异议申请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什么?如果法院执行时排除在先承租人租赁权的,承租人可以提出异议。如果不影响租赁权,不能提出异议。即对于基于租赁权所提的异议,重点在于审查处理承租人与受让人的关系,即承租人是否有权阻止向受让人移交房产,这要视租赁关系本身是否真实、合法而定;但是无...


·监外执行不能干什么?
      监外执行不能干什么? ?一、监外执行不能干什么? 监外执行期间不能再违法。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 2、 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 3、 确因治疗、护理的特殊要求,需要转院或者离开居住区...


·行政决定强制执行方式有哪些?
      行政决定强制执行方式有哪些? 一、行政决定强制执行方式有哪些? (一)代履行 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 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