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外籍自然人股东分红优惠政策有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外籍自然人股东分红优惠政策有吗?是有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下发的《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可暂免征个人所得税。该文件仍然有效。即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可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注意的是适用对象仅限于外籍个人;适用范围仅限于外籍个人从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如果是利息所得则不适用;对于从内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也不适用。二、股东分红缴税计算方法: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2、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税。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三、征税对象1、法定对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2、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外籍股东的分红我国是专门作出了相关的规定,只要适用于此条款就可以得以相应的优惠政策,对于个人的所得税是可以进行免交的,但在处理的时候也是需要进行咨询一下 ,可以更好的保障到个人的利益,从而也避免偷税和漏税。



·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区别?
      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区别?1、主体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一人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两者之间本质的区别。2、承担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对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人有限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3、缴纳税种: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要缴纳个人所得...


·在企业经营的时候总是会出现因为人手不够而向其他的
      在企业经营的时候总是会出现因为人手不够而向其他的合作企业借用相关的劳动力用以双方的合作项目,这样的关系在法律上是被称为借用劳动关系受到保护的,但是很多人会觉得借用这样的行为难以对其进行法律上的界定。那么,借用劳动关系属于什么法律关系?借用劳动关系属于什么法律关系?借用劳动关系属于...


·宁波五险一金缴费比例一览 1、适用于参保企业: 基本养
      宁波五险一金缴费比例一览 1、适用于参保企业: 基本养老保险:单位——14%;个人——8%;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8.5+0.5)%;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5%; 生育保险:单位——0.7%;个人——不承担; 工伤保险:单位——浮动...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用吗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用吗 一、关于公司的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 二、公司注册资本可以用吗 有关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讲,一方面:公用。公司注册资本一般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运...


·北京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么规定
      北京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北京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司更名 变更公司名称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


·有限公司股东责任及义务有哪些?
      有限公司股东责任及义务有哪些 一、有限公司股东责任及义务有哪些? 公司股东享有的责任主要有: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


·公司裁员补偿金怎么算
      公司裁员补偿金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


·关于分公司的合同法律效力是否有效
      关于分公司的合同法律效力是否有效如果分公司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与相对人签订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担保法第五条...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内容是什么?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内容是什么? 在市场经济中,证券和股票是两种重要的企业融资途径。因此,各个公司和资金需求者都十分重视此两种业务的扩展。在这之前,需要对该类融资进行必要的了解。可是,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内容是什么?我们请您看一看下面的讲解。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内容是什...


·股权投资公司出售股权的流程
      股权投资公司出售股权的流程股权,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不管是我们在进行转让还是变更的时候,都是有严格的流程和限制条件的,那么,您知道股权投资公司出售股权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吗?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流程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的知识的介绍,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股权投资...


·有限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必须是实缴吗?
      有限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必须是实缴吗? 一、有限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必须是实缴吗? 有限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并不需要实缴,新公司法规定,企业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这个制度相对于实缴制而言,减轻了出资人或者股东的出资压力,因为以前必须是全额缴清,没有时间上的延伸,而现在则有时间延伸,不必一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