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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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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吗?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就可以了,董事或者其他管理人员的行为严重地侵害了股东的合法的知情权时,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知情权之诉。所谓股东知情权之诉是指公司股东基于以其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提起的旨在通过法院强制行使其知情权的诉讼,其形式多种多样,如股东为查阅公司账簿和记录而提起的诉讼,请求公司答复有关问题的诉讼。二、其他的法律规定,1、股东知情权的客体范围:⑴公司的登记信息:设立方式、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公司利润分配办法、设立登记事项的实际变化等⑵公司的经营信息: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与弥补亏损方案、减少或增加注册资本等⑶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营业报告书、资产负债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损益表、利润分配表;会计账簿等2、股东知情权的限制⑴股东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应当书面提出请求,说明目的⑵无持股数量和持股时间限制⑶正当目的限制⑷原则上股东行使,委托会计师、审计师等代其行使3、股东知情权的原告:股东4、股东知情权的被告:公司;执行事务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公司经营的经理,其他股东5、股东知情权的诉讼时效:一般认为,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6、是否可以对相关资料进行诉讼保全日常生活当中大多数情况之下公司内部的一个诉讼活动的话,它都是由公司和外部的相关人员所产生的,但是也有一些情况之下有一些人员他损害到公司的利益,甚至是导致整个股东都有可能会牵扯到一些责任,所以必须要以股东本人的名义来进行一个股东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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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滥用股东权利和抽逃出资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


·分公司不得自主对外签定合同吗
      分公司不得自主对外签定合同吗?分公司可以自主对外签定合同,但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总公司的授权。《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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