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清算剩余财产的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企业清算剩余财产的分配的原则是什么?清算剩余财产分配是企业清偿偾务后的剩余财产的分配原则,一般应按合同、章程的有关条款处理,充分体现公平、对待,照顾各方利益。淸算后各项剩余财产的净值,不论实物或现金,应按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分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者外,按投资各方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剩余财产不足全额偿还优先股股金时,按照各优先股股东所持比例分配。如为国有企业,其剩余财产要上交财政。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如为实物财产的分配,其价值有差额时,按投资比例计算。如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合同又规定折旧完的固定资产归中方投资者所有的,则外方不再参加该部分财产的分配,仅在中方投资者之间分配。二、剩余财产分配的审计程序(1)破产企业的清算费用和破产债务是否100%地偿付完毕,是否有应偿未偿的债务序列或项目。(2)剩余财产分配之前是否依法向国家缴纳了所得税,实缴税额与相应的计税依据、税率是否一致。(3)参与剩余财产分配的所有者是否真的都是企业的所有者,它们是否以公平的身份参与分配,特别是政府所有者是否与个人所有者、法人所有者取得了公平的分享地位。(4)剩余财产分配依据是如何确定的,各所有者的出资额计算是否准确。(5)不足分配的零星财产是如何处置的。需要明确的是,对于企业清算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必须按照公司法中规定的相关程序来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来解决,具体情况下应当由股东召开股东大会来对相关情况进行表决处理,避免矛盾纠纷。



·公司破产清算费用大概多少
      公司破产清算费用大概多少 一、破产费用的内容 破产费用包括: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这一费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职权调查费、公告费、送达费、法院登记申报债权的费用、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的费用、证据保全费用、财产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勘验费用,以及...


·破产清算主体是什么,如何确定?
      破产清算主体是什么,如何确定?公司在进入清算程序之前,首先应当确定清算主体,再由清算主体选任清算人,因此明确清算主体是清算程序的前提。一般认为,投资主体或者公司组建者在公司清算程序中负清算之责是现代法人制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各国法律通常规定股东或者董事是清算主体,负有在公司终...


·企业欠薪在破产重整中怎么办
      企业欠薪在破产重整中怎么办 一、企业欠薪在破产重整中怎么办 简单的说,破产就是指企业欠了一屁股债却还不起,只能依法律来清理债务。此时企业有三条路可以走,破产和解、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前两者致力于挽救企业,企业有可能通过这两种程序满血复活。破产清算是指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处...


·破产清算的注意事项
      破产清算的注意事项 一、对破产财产的认定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及国务院国发[1994]59号《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破产企业的以下资产属于非破产财产,应在审计确认破产企业清算资产负债表时,予以审计剥离:破产企业...


·解除破产保护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解除破产保护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公司在申请破产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保护,提出破产保护的债务人要确定破产重组方案,还款的期限以及方式等。有时因为特殊原因我们会面临解除破产保护的情况,解除破产保护之后该怎么办?由的我们来为您详细解答。 一、解除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


·破产清算股权转让可以吗?
      破产清算股权转让可以吗? 一般来说,股票的持有者享有同其持有的股票数量比例相当的权益及其责任,这部分权益和责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股权。依照法律相关规定,股票持有者即股东可依法转让自己的股权,把自己的股东权益转移给他人,受让方即成为股东,自己从中获得一定的报酬。下面就来了解一下破产清...


·个人申请破产的后果
      个人申请破产的后果一、个人申请破产的后果 (一)对“个人破产”中“个人”的理解 “个人破产”中“个人”应如何理解,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主张个人即自然人,个人破产也即是自然人破产;另一种则主张个人破产中的个人并非严格的法律术语,其范围不仅宽于公民,而且也大于规定的两户一伙...


·不属于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不属于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一、破产清算损失有哪些 1、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减少金额; 2、处置清算财产过程中取得的财产变卖收入小于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发生的损失; 3、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和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增加金额等。 二、流动性损失 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后,企业...


·公司破产清算清算费用分录该怎么做?
      公司破产清算清算费用分录该怎么做? 每间公司在面临破产时,都要依照法定的程序偿还之前欠下债务、收回债权和分配剩余的财产,这些就是清算费用,这是在清算期间一定会发生的费用。因此在会计中,我们有必要对于公司破产清算清算费用做出详细而精确的记录。接下来本文会对公司破产清算清算费用分录...


·企业破产职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企业破产职工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公司破产员工赔偿的标准根据劳动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


·公司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有什么不同?
      公司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有什么不同?(1)发生清算的原因不同。适公司清算用公司清算的原因是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破产清算的原因是破产解散。(2)决定清算组成员的机关不同。公司清算组成员,如果是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公司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强制解散的,由作出强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