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什么行为算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般什么行为算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生活中对于重婚罪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二、不构成重婚罪的情形: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重婚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但同时也触犯了《刑法》。因此,对于重婚之人,除了要承担民事方面的责任外,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中的规定,犯重婚罪的一般是给予行为人拘役或者2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而在民事方面,可以与重婚之人离婚,同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程序是怎样进行的
      一、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程序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程序,比其他司法机关适用的程序要简单一些,取消了复议程序这个环节。因此,需要将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情形单独提出来,对其程序简称作出单独分析。(一)人民法院一决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


·最高人民法院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夫妻离婚的时候,孩子抚养权的处理问题是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的。要求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夫妻离婚时候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必须以此为法律依据。所以如果说生活当中离婚并且需要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男女双方,就需要提前了解一下最高人民法院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才好?
      夫妻的感情发生问题,并且难以解决以后,就会通过;离婚的手段进行处理。而离婚所带来的相关问题也是离婚夫妻所关注的。离婚问题一般引起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夫妻双方的财产分配问题。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才好?方面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才...


·离婚时财产分配不公平怎么办
      很多时候,夫妻协议离婚就财产作出分配的,一方都会发现此时的财产分配是不公平的,甚至有的情况下进行的财产分割对自身利益的损害还特别大。那么实践中夫妻离婚时财产分配不公平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导致离婚协议不公平的原因 协议离婚已经是当今社会普遍采用的一种离婚方式,...


·夫妻离婚必须去法院吗
      一、夫妻离婚必须去法院吗根据当事人对待离婚的态度,婚姻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两种不同的方式来解决。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协议离婚有两种,一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通过行政登记程序离婚,也叫登记离婚;另一方是一方提出离婚,经过法院的调解,双方达成合意的离婚。因此,离婚不是必须要去法院,可以通...


·离婚财产转移追溯多久?
      离婚案件中最棘手的就是离婚时财产分割,有的夫妻之间为了自己个人的利益,在准备离婚之前蓄意转移共同财产,在我国的现有法律中,离婚财产转移追溯多久?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虽然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着明确规定,但是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却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定。一起看下我们为...


·离婚经济补偿的条件包括什么
      离婚经济补偿的条件包括什么 一、离婚经济补偿的条件包括什么 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 (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 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


·子女抚养费项目都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如果离婚,必然有至少一方不能正常履行扶养义务,这时候就需要向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支付抚养费。那具体来说子女抚养费项目都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定婚姻无效
      什么情况可以判定婚姻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严重违背了社会 主义道德风尚,影响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因此《民法典》明确规定重婚(即指重婚者的第二个婚...


·孩子7个月离婚孩子判给谁?
      夫妻双方离婚后受到伤害最大的应该是孩子,如果孩子已成年已经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是不涉及到抚养权归属问题的,如果孩子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权会归属一方,夫妻双方在孩子的抚养权上往往有较大的分歧,孩子7个月离婚孩子判给谁? 一、孩子7个月离婚孩子判给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


·对于社会抚养费我们大家肯定都有所了解
      对于社会抚养费我们您肯定都有所了解,原因就是前几年的计划生育政策收社会抚养费的案例非常的多。对于超生的现象我们国家规定了是必须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但是征收社会抚养费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那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期限是多久呢? 征收时限 1、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