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起诉财产清单涉及债权的应该要如何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起诉财产清单涉及债权的应该要如何写?按实情写,看是否属于共同的债务,只要是共同的就应该要平均分配;财产清单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清单,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指的是存在债权、债务的证据比如借条、欠条什么的。二、夫妻债务的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民法典处理。三、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的债务一般在离婚时就要协商好,而且为了保障自己利益一般要写在协议书里面,因此,对于双方债务在处理的时候就要认定好哪些是个人的,哪些是属于共同的,只要慎得双方同意,那么就不会引起各种不好的纠纷。



·公司的债务法人要赔偿吗
      公司的债务法人要赔偿吗?公司的债务法人是需要赔偿的,因为法人就是公司,法人具有独立人格,《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和要素有哪些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和要素有哪些? 一、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和要素有哪些? 1、 股份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 (1) 净资产是指公司所有者权益,也是股东权益。股份公司要发行公司债券,其净资产额不低于3 000万元,...


·怎样才能诉讼解决欠款纠纷
      怎样才能诉讼解决欠款纠纷债权人在向债务人索要欠款而债务人拒不偿还欠款时,则容易发生欠款纠纷。发生欠款纠纷后,债权人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具体来说,如何诉讼解决欠款纠纷呢?不管因为什么原因的诉讼,其中最重要的都是对证据的提供,那么欠款纠纷中债权方应提供的证据有哪些?对于这些问题,...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另一种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前,根据利害...


·如何清理有债权债务的企业?
      在我们身边,许多企业可能都会涉及到债权、债务的纠纷,那么如何清理有债权债务的企业?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根据相关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到,在处理这方面企业应该确定企业的财产范围并且还要对企业进行财产评估。具体的我们看下文。如何理清一个企业的债权债务情况?处理好企业的财产关系是清...


·欠条怎么走法律程序
      欠钱不还的法律流程: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2.起诉。接下来就是立案、庭审、判决了。3.执行如果判决下来了,那么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让法院直接查对方财产不进行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


·个人欠款不还该如何起诉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


·因拖欠贷款股东变成黑户怎么才能消除不良记录
      因拖欠贷款股东变成黑户怎么才能消除不良记录 一、因拖欠贷款股东变成黑户怎么才能消除不良记录? 第一点:首先要还清欠款,不管是贷款还是拖欠的公共费用(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欠税、民事判决强制执行以及电信欠费记录等等,这些在银行的明细版个人征信报告都会有体现的,故而宽带、号码停机不用...


·网贷没有能力还款有什么后果?
       因为出于对某些公民需要借款而又被银行拒绝以及部分人就是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贷款而存在私密性的情况推出了网上贷款的项目,但是由于借款的人员非常多样化而且还出现了经济能力不一样的情况,而这点跟银行的贷款一样如果没有能力还款给网贷也是需要担负起关于信用处罚以及利息增加的后果的。 一、网...


·挪用公款三个月内需要拘留吗
      不一定。要看归还时间,挪用的用途、数额也很重要,如果是用作非法活动,或是用于经营,数额较大,构成犯罪,需要拘留。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


·在我国公司法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在我国公司法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公司法定代表人如果死亡的话,那么公司的一些债权债务肯定不会因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死亡就消灭的。所以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死亡以后,公司肯定要针对一系列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处理,并且也要及时的变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公司法人死亡债务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