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起诉财产清单涉及债权的应该要如何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起诉财产清单涉及债权的应该要如何写?按实情写,看是否属于共同的债务,只要是共同的就应该要平均分配;财产清单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清单,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指的是存在债权、债务的证据比如借条、欠条什么的。二、夫妻债务的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民法典处理。三、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的债务一般在离婚时就要协商好,而且为了保障自己利益一般要写在协议书里面,因此,对于双方债务在处理的时候就要认定好哪些是个人的,哪些是属于共同的,只要慎得双方同意,那么就不会引起各种不好的纠纷。



·妻子借款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吗?
      妻子借款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吗? 借钱是很常见的现象,还钱直接由借钱人还就可以了。但是夫妻借款就有些区别了,如妻子借款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吗?这个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还钱方式。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妻子借款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吗? 妻子借...


·新婚姻法对离婚个人债务怎么分配
      新婚姻法对离婚个人债务怎么分配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一、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指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到期债务,以合伙企业的现有资产不能完全予以清偿的情...


·债权人会议包括哪些职权 债权人会议职权包括:
      债权人会议包括哪些职权 债权人会议职权包括: 1、核查债权; 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3、监督管理人; 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通过重整计划; 7、通过和解协议; 8、通过债务人财产...


·公司法人个人名义借款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人个人名义借款的规定是什么? 财务管理作为公司运营的核心所在,每一笔款项的具体使用状况都必须是清清楚楚的才可以,尤其是公司很多特殊职位的人员的个人借款跟公司对外产生的债务一定要严格的区分清楚。股东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的情况下是不能够让公司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的,其实相关人员还...


·借条抵押后不算诈骗吗?
      借条抵押后不算诈骗吗? 一、借条抵押后不算诈骗吗? 1、借条抵押后不算诈骗,但若是在债务关系确定的时候,并没有说明可以将借条之中标的用于抵押,那么在债务关系存续期限,任意一方当事人想要办理抵押手续,需要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持有效的欠款凭证到欠款人或者欠款地的法院起诉。为了避免...


·一、老赖欠债不还怎么办
      一、老赖欠债不还怎么办对付老赖的办法:1、对付老赖之不厌其烦法。本身老赖就是不想还钱,就算你提示他可能也会无动于衷,因此,你需要打持久战、打烦扰战,不断催促还钱,不断到家造访,造成对方不厌其烦,甚至正在睡觉的时候突然一个电话,让对方无处遁形,最终实在很烦恼而还钱。2、对付老赖之以...


·夫妻共同承担债务的条例怎么规定的
      夫妻共同承担债务的条例怎么规定的 一、夫妻共同承担债务的条例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


·合法欠条怎么写被逼写的欠条有效吗
      合法欠条怎么写被逼写的欠条有效吗 一、合法欠条怎么写 (一)标题 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二)正文 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


·分公司可以签银行贷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银行贷款合同吗 一、分公司可以签银行贷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银行贷款合同的,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其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这里...


·欠条的标准格式模板
      欠条的标准格式模板 在欠款引起的纠纷案件中,欠条经常作为证据使用。但是一张漏洞百出的欠条不仅在诉讼中没有帮助,甚至会导致败诉,所以写好一张欠条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今天整理了欠条的标准格式模板的资料,供您了解。 一、欠条的标准格式模板 欠条范文一 今 (出借人)借给 (借款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