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生交通损伤赔偿哪些内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发生交通损伤赔偿哪些内容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

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

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赔偿金。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

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速1年;

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

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

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10)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

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一个是人身损害方面的赔偿,另一个则是财产损失的赔偿。而在人身损害赔偿中,就不能忽略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来看,要是交通事故给受害人或者死者家属造成了精神方面的损害,那么此时他们就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也就是我们说的精神损失费。


·保险法车险有哪些
      保险法车险有哪些新变化? 自试点商业车险改革以来,第一批6个地区、第二批12个地区的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两批试点地区单均保费同比下降明显。今年6月底,第三批试点即将开启,商车费改全面推行。财产保险公司将于今年7月1日全国进行新旧车险业务系统切换,正式实施商业车险改革工作。 ...


·买卖房子并不是像人们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此时双方就交易达成
      买卖房子并不是像人们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此时双方就交易达成了一致之后,还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备案以及房产过户手续。那到底卖房子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此时要区分一下不同类型的房产,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吧。 (一)关于私有房屋的买卖程序 1、订立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对...


·发生了交通事故要如何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人们最不愿看到的情况,然而随着机动车的普及交通事故也变的多发,严重的交通事故要受到刑事处罚,而一些轻微的交通事故则要通过调解来解决,调解交通事故是要遵循相关法律的要求的,要在法律规...


·交通肇事逃逸定性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定性标准是什么?(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


·交强险最高赔偿范围是什么?
      随着有车一族的不断增加,道路行驶压力也日趋增加,汽车刮碰在所难免。而对于有车一族而言,购买一份交强险无异于为自己的爱车规避风险而加了一道无形的保护。那么交强险最高赔偿范围又是什么呢?下面由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交强险的概念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


·补充侦查材料多久上交给检察院?
      一、补充侦查材料要多久内上交给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


·一、交通事故新伤残鉴定标准全文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新伤残鉴定标准全文是怎么规定的? 一级残疾 1、级重度智力障碍。 2、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4、三肢瘫(肌力1级)。 5、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6、植物性生存状态。 7、迁延性昏迷状态。 ...


·交通肇事逃逸多久不能考驾照
      交通肇事逃逸多久不能考驾照 一、交通肇事逃逸多久不能考驾照? 交通肇事逃逸有可能终身都不能考取驾驶证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对尚不构成犯罪的,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上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不吊销驾驶证。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道路...


·一、开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开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


·交通事故诉讼费标准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在赔偿问题上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说到诉讼,你知道交通事故诉讼费用收取的标准是怎样的吗?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详细的解答,供您阅读了解。 一、交通事故诉讼费收取的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财产案件根据诉...


·一、交通事故多久不处理就会过期了?
      一、交通事故多久不处理就会过期了? 这个问题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有事故记录就迟早都要处理的,无论事故大小,有无人员伤亡,有无事故责任,不会过期的。事故认定是交警队的职责,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而事故赔偿问题,一般的诉讼时效为3年。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 1、交通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