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失犯罪不存在间接正犯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过失犯罪不存在间接正犯吗?过失犯罪是存在相关的间接正犯,行为人本来应该也能够正确地认识一定的行为与危害社会的结果之间的联系,进而正确选择自己的行为,避免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但他却在自己自由意志的支配下,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采取了极不负责的态度,从而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危害社会的结果,因此,国家就有充分的理由要求过失犯罪的行为人对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态度支配之下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依据我国刑法理论,过失犯罪表明主观上并没有犯罪故意或犯罪意图,教唆犯属于间接正犯,一般要求具有故意或间接故意。所以,过失犯罪没有教唆者。二、间接正犯的种类它包括以下情况:1、利用无责任能力人犯罪。例如,甲教唆15岁的乙盗窃,因为乙未到刑事责任年龄,间接正犯甲属于实行犯,即正犯(间接正犯)。2、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如,甲医生欲杀害病人丙,将毒针交给不知情的护士乙。乙给丙注射后,致丙死亡。甲医生为间接实行犯,乙视为不知情的工具。行为并不需要仅仅以行为人自身直接的身体性行为为基础,与能够将器具和动物作为工具加以使用一样,也能够将他人作为工具实施犯罪。这种将他人作为工具加以利用,实现犯罪的情形,称为间接正犯。间接正犯在利用他人行为这一点上类似共犯,但由于缺乏共同的犯罪故意,不成立共犯,而由利用者对被利用者的行为独立负责。如某甲利用幼童或精神病人实施犯罪行为,应当认为是某甲单独犯罪。三、过失犯罪负刑事责任的根据行为人本来应该也能够正确地认识一定的行为与危害社会的结果之间的联系,进而正确选择自己的行为,避免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但他却在自己自由意志的支配下,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采取了极不负责的态度,从而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危害社会的结果,因此,国家就有充分的理由要求过失犯罪的行为人对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态度支配之下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当驾驶员的驾照分数扣满十二分后也是需要重新进行学习,否则也是不能驾驶车辆的。过失伤害和故意伤害在主观上存在不同,那么过失伤害是指当事人因为疏忽大意或者是过于自信等情况导致他人出现重伤的情况,而故意伤害是指当事人明知道此项行为会给其他公民的生命安全造成伤害,但是因为自己的主观想法而继续实施并造成了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



·寻衅滋事致人轻微伤如何量刑
      寻衅滋事罪,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国家对于这一罪行的判定也十分严格,不同情况的寻衅滋事罪也有着不同的量刑。那么寻衅滋事致人轻微伤应该如何量刑呢?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请您接着往下阅读。 一、寻衅滋事致人轻微伤应该如何量刑 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


·延长刑事拘留的解释规定有哪些?
      延长刑事拘留的解释规定有哪些?延长刑事拘留的解释规定主要是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一般应在三日以内、特殊情况七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没有对流窜作...


·构成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一、构成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为谋取私利而提供不合格武器...


·刑事抗诉最新规定是什么?
      刑事抗诉最新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抗诉通常分为对...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绑架罪构成要件中的行为有哪些?
      绑架罪构成要件中的行为有哪些?绑架罪构成要件中的行为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


·故意犯罪中止的处罚是什么?
      故意犯罪中止的处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


·集资诈骗司法解释全文审理刑事案件的规定
      为了防止不法分子非法集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国家机关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的行为,更以立法的形式对其加以严惩。近年来,市场经济往来中不乏非法集资现象,在经受害人起诉,法院受理后,审理案件时法院会参考集资诈骗司法解释全文审理刑事案件的规定对涉嫌诈骗者的行为加以审判。 ...


·介绍卖淫罪情节严重怎么处罚
      在我国不仅针对卖淫嫖娼的这种行为有着严厉的处罚制度,同时如果在日常生活当中,有别人介绍其他人进行卖淫的话,也是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制度的,我国法院会进行严重的处罚。在下文当中我们将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介绍卖淫罪情节严重怎么处罚的问题,您可以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介绍卖淫罪情节...


·广州市盗窃罪入刑标准是什么?
      一、广州市盗窃罪入刑标准是什么?广东省内盗窃罪量刑标准各地区也是不一样的,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确定盗窃案件数额标准问题的通知》我省执行下述三个数额的标准分三类地区、三个档次掌握:(一)一类地区是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东莞、中山等七个...


·有价证券诈骗罪指什么?
      有价证券诈骗罪指什么根据《刑法》第197条规定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有价证券诈骗罪只包含,使用变造、伪造的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构成要件如下: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财产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