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丈夫不尊重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多数夫妻离婚都是因为双方之间的感情变淡了,但有的时候也会出现一些比较特殊的离婚理由,比如丈夫不尊重妻子。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妻子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呢?对此,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丈夫不尊重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要是当事人仅以不尊重对方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也会被裁定驳回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当事人仅以《民法典》第1043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因此,要是当事人惊异对方没有予以尊重就起诉离婚的,是无法让法院审理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法院根据当事人请求会依法审理的离婚条件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之间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过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二、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
(一)案件管辖采用一般原则“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
生活中,要是丈夫不尊重妻子的,此时妻子完全可以提出来,双方平心静气的来处理,犯不着要离婚这么严重。并且,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破裂,仅仅丈夫不尊重妻子,一般是不能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


·一、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条件?
      一、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条件有哪些诉讼离婚的条件,主要在《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变更抚养权需要什么资料呢
      抚养权一直是离婚夫妻最为关注的问题,谁都希望子女能跟自己生活,但是法院只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来考虑谁能得到抚养权。虽说抚养权会判给经济好的一方,但抚养权也不是不可以变更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就可以变更抚养权。那么大家知道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材料吗?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一、需要...


·离婚有抚养权却不抚养怎么办?
      离婚有抚养权却不抚养怎么办? 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而不抚养的一方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首先,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如果在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况下,权利人...


·离异未抚养孩子怎么办?
      离异未抚养孩子怎么办?夫妻双方离婚后,如果双方育有一个小孩,肯定有一方争得小孩的抚养权而另一方未争取得到抚养权。这时,对于另一方未争取到小孩抚养权的人便出现了几个问题,应如何补救,是否拥有小孩的监护权。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离异未抚养孩子怎么办的相关问题。由于目前大多数夫妻只生育有一...


·国家公诉案件有哪些
      世间的案件种类有许多,有的是民事案件,有的是刑事案件。依照起诉人不同来区分,有以个人、法人为主体进行起诉的,也有一些案件以国家为主体,发起诉讼,即是我们一般所说的国家公诉案件。您一听这个名头,觉得这类案件一定事关重大,却又不知道国家公诉案件有哪些。下面,网的编辑就来为您讲解一二。...


·结婚登记流程需有婚检吗
      结婚登记流程需有婚检吗 一、结婚登记流程需有婚检吗 依据现在的《婚姻管理条例》,对婚检的强制要求已经取消了,反而变成了一种自主选择的形式。但是从保护我们个人的合法利益的角度来分析,婚检还是很有必要的,特别是像一些遗传病、传染病、不宜生育等影响婚姻质量的疾病,只有进行婚检才能真...


·法律规定现在有离婚冷静期吗?
      法律规定现在有离婚冷静期吗?法律上还没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婚姻生活中的离婚冷静期是在议案、搜集建议的环节,并沒有法律,因而它是沒有强制的,将来离婚冷静期是不是会执行也必须依据具体情况来剖析。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


·离婚后还能起诉重婚吗 可以的
      离婚后还能起诉重婚吗 可以的1、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但是你的举证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2、可以起诉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中规定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


·起诉离婚时怎样缴纳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
      起诉离婚时怎样缴纳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起诉离婚的...


·和已婚妇女住在一起算不算重婚罪?
      一、和已婚妇女住在一起算不算重婚罪? 如果他们是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重新领取结婚证,那么就属于重婚。重婚罪有两种情况,是本人无配偶而与他人结婚;名副其实的重婚,对本人来说并不构成重婚,但因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就成为重婚罪的共犯。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丈夫有外遇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丈夫有外遇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根据上文所说,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