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开发商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房产开发商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一)逾期交付房屋

逾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未交付房屋,这是目前存在的最普遍问题。很多购房者虽然明知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并且没有任何免责事由,但因为可以要求的违约金很少或因为违约时间不是很长就没有主张,这实际是对开发商违约行为的一种纵容。

(二)开发商一房二卖

开发商一房二卖是指开发商先后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给购房者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的违约行为。在一房二卖中可能出现两种情形:

1、两个买受人中,有一个买受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2、两个买受人都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三)开发商交付的房屋质量存在问题

开发商建筑的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分为一般质量问题和严重质量问题。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严重质量问题包括竣工验收不合格。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如下几种:

1、楼梯不稳定。

2、裂缝。

3、渗漏。

4、楼体空,墙皮脱落。

5、隔音、隔热效果差。

6、门窗密闭性差,变形。

7、水、电、暖气的设计位置不合理。

8、公用设施设计不合理,质量不过关。

(四)开发商交付的精装房存在质量问题或与样板间不同

购房者购买精装修房,通常价格要比清水房多付房款,但在房屋交付后却发现交付的精装房与开发商展示的样板房有很大的差距。一般购房者因缺乏专业知识,无法判断其潜在的质量缺陷,比如设计缺陷、材料缺陷、施工缺陷等。

(五)开发商未按期办理产权过户

开发商往往借口办理产权登记的资料不齐,房管部门不给办理初始登记,才造成业主办理不了产权证,但开发商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来推卸责任。

(六)变更规划设计

具体来说开发商变更小区规划设计的行为有:

1、开发商不按批准用途开发房地产。

2、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改变原来规划的楼层高度和房屋用途,破坏规划设计要求,致使原业主生活方便、或采光、通风、宁静的环境、空气质量等受到破坏。

3、擅自改变承诺的容积率、绿化率等,导致小区容积率增大、绿化率缩小、小区公建减少。

4、开发商违反规划设计变更告知义务。

(七)逾期办理产权证

(八)开发商新型隐性违约

1、物业硬件环境承诺仅作为广告噱头而未纳入预售合同条款内容;

2、物业软件配套服务标准欠缺可操作性而沦为空头支票;

3、概念化物业环境设施标准试图偷工减料蒙混过关。

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了解到其实在购房的时候,开发商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是比较多的,而这是购房者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若是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比较严重,导致购房目的并不能实现的话,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退还之前已经支付的购房定金。除此之外,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造成购房者损失的,也可以要求其作出赔偿。


·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2、房屋状况:房屋租赁合...


·房屋他项权证到期后该如何处理?
      对于房屋他项权证这个词眼,相信很多人还是比较陌生的,会有一种一头雾水的感觉,其实,这个词眼简单明了的说就是一种房地产抵押交易的行为。今日,本站网的我们就为您简单介绍一下有关房屋他项权证到期后的问题。一、房屋他项权证到期后该如何处理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


·购房认购协议书违约金规定是什么?
      购房认购协议书违约金规定是什么?购房认购协议书违约金规定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


·一、老婆去世房产遗产继承规定是什么?
      一、老婆去世房产遗产继承规定是什么?老婆去世房产遗产继承规定是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具体手续如下所述。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


·一、离婚后才买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后才买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才买的房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


·房产评估有效期延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产评估有效期延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房地产评估价,在二○○六年一月十三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的第二十六条中有明文规定: 第二十六条 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一年;房地产估价师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将有较大变化的...


·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如何计算
      现在房产的增值是非常明显的,特别是一些地理位置较好的地方,很多人因此发了财。那么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如何计算呢?这样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如何计算 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需要分割的,需要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也...


·典当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可能听说的并不是太多,但是在我国房产典当
      典当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可能听说的并不是太多,但是在我国房产典当这种现象确实是存在的,因此您都想清楚地了解一下房产典当在我国的法律规定,那么房产典当在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房产典当房产典当是指房产所有者在以其所拥有的具有完全所...


·按揭买房要注意什么
      如今,我国很多地区的房价都是居高不下,面对这种情况,各地政府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而对于购房者来讲,此时就会选择按揭买房,这样还能买的起房屋。但是按揭买房不注意其中的细节,就会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么您知道按揭买房要注意什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按揭买房要注意什么...


·农村半路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在当今这个社会,离婚率非常高,所以伴随着的再婚也是非常多。在农村这样再婚重组家庭就被人们称为半路夫妻。半路夫妻要想生活的好其实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夫妻双方都是带着孩子的,孩子之间会有很多的矛盾,久而久之夫妻婚姻也就走到尽头,那么农村半路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下面就给您介绍一下。 ...


·离婚协议书房产归子女是否有效?
      随着现在离婚率的大大提高,离婚的人也越来越多,那么在离婚的时候面临的一个复杂问题就是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在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当中的规定是不一样的,那么离婚协议书房产归子女是否有效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离婚协议书房产归子女是否有效? 与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是较为经济、快捷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