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证明商标过失侵权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证明商标过失侵权赔偿的范围是什么?包括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赔偿,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二、侵权获利计算问题对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计算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的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9年12月29日的《关于商标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也规定:“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一般是指销售收入减去成本及应缴纳的税金。销售收入的计算只涉及侵权人的实际收入,即已销出商品部分的收入不包括库存商品。”对于商标侵权行为在诉讼案件处理,在司法实践中非常常见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造成的商标侵权后果来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则还可以通过上诉的方式来进行重新认定,但相关行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



·商标无效宣告期间侵权怎么办?
      商标无效宣告期间侵权怎么办?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不存在,但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具有追溯力。具体来讲,有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于在宣告无效前的下列事项,不具有追溯力:一是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二是工...


·未成年人有专利权吗
      1.未成年人的发明创造,只要符合申请专利的条件,就可以申请专利。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


·平行进口属于商标侵权吗
      不属于。在我国,《商标法》与其它法律法规在与商标有关的平行进口方面无明文规定,在商标平行进口方面的司法政策上坚持商标权利国际用尽原则,即只要商标权所有人或被许可使用人一旦同意将标有其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那么该商标权所有人及被许可使用人就丧失了对它的控制,其权利就已经用尽。任何人合...


·商标权无效的类型有哪些?
      商标权无效的类型有哪些?(一)注册商标使用了禁止用作商标的标志《商标法》第10条规定了禁止用作商标的九项标志,包括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名称或标志、官方标志或印记、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标志等等,这些标志如果被注册为商标,或者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中如果含有这些禁用标志中的任何一项,一经...


·我国法律将专利权分为哪几种?
      我国法律将专利权分为哪几种?我国法律将专利权分为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方面所存在的一个创造,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同...


·提出商标异议需要什么文件 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商标局需要
      提出商标异议需要什么文件 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商标局需要进行多次审查,其中在初审的时候往往需要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这属于法定的程序,无论申请怎样的商标都是要经过这一步的。此时公众就可以对商标注册提出自己的异议,不过其中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你究竟提出商标异议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软件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手续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程序员开发设计软件,在网络社会,一个好的软件可以产生比较大的经济效益。软件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开发者要及时办理登记,确定产权归属。通过登记,可以更好的保护软件的使用。那么,软件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下。 一、软件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手续是...


·演绎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所有
      演绎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所有《著作权法》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谈到演绎作品的归属问题,首先要论及演绎作品的概念。演绎作品是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我国著作...


·转让专利合同生效的条件有什么?
      专利是作为财产权的一种,专利的发明者有权利可以将自己的专利转让或者售卖给其他的人或者公司的,但是专利因为还没有涉及到实体的开发,还处于一个脑力财产,所以在这里财产的转让的适用条件不能在这里适用,那么专利合同生效的转让条件有什么? 转让专利合同生效的条件有什么? 就专利权的转让,...


·商标到期不续展的后果是什么
      商标到期不续展的后果是什么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一般为10年,需要在到期前一年进行申请,商标到期不续展将会对企业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因为商标注册成功后,其有效期一般是十年,过期后如果不做续展的话,将不受法律保护。不良后果如下:1.注册商标所代表的无形资产将归零;2.多年推广、宣传此商...


·恶意抢注商标不受时间限制吗?
      恶意抢注商标不受时间限制吗 一、恶意抢注商标不受时间限制吗? 商标恶意抢注的撤销受时间的限制。商标法对撤销申请有五年的限制规定,即如果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的,就不可以以被抢注为由进行撤销。对于商评委的裁决,如果任何一方不服的,还可以向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