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 一、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怎么申请呢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二、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书
×××市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分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成立,2015年7月6日在贵局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号:×××)。我公司由于在资金、人事、生产、经营、销售上独立于总公司×××公司(税务登记证号:450600782118635),现申请独立核算。请批准。
×××分公司
2015年11月26日
三、分公司独立核算需要的材料
(一)《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一份)。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1、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私营企业、代表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等可不提供); 2、只有投资总额发生变动的,才需要提供验资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即只变更投资方信息、投资总额不发生变动的不需要提供验资报告);
3、新投资方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机构代码复印件。(新投资方是个人的除外)。如果投资方是个人的,需提供新个人投资方的身份证、护照等证件复印件。(如投资方为外国企业,不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机构代码复印件;如投资方为境外企业的还需提供相关批文原件和复印件。);
4、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 或股权转让交易的一方为非居民企业、另一方为居民企业,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在变更股东登记时,应提供股权转让合同复印件。
一般来说,分公司的独立核算申请非常的麻烦,如果刚开始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那么就需要申请 变更核算方式。所需要的材料和需要符合的条件就更加的多和严格。所以建议在变更之前仔细了解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企业非法人余企业法人的区别
      企业非法人余企业法人的区别我们所说的企业非法人是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相当于就是经营企业但是不具备法人的资格,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多都是企业非法人,既然有企业非法人,那么就有企业法人,那么企业非法人与企业法人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


·外商独资企业增资流程是怎样的
      外商独资企业增资流程是怎样的 一、外商投资企业增资 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具体规定,应按照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规定及程序的通知》执行。 其主要内容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能调整注册资本:调...


·小股东对赌法理内容是怎么样的?
      小股东对赌法理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小股东对赌法理内容是怎么样的? 对赌协议就是收购方(包括投资方)与出让方(包括融资方)在达成并购(或者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通过条款的设计,对赌协议可以有效保护投资人利益。在国外投行对国内...


·公司名称核准后可以撤销吗?
      公司名称核准后可以撤销吗?一、公司名称核准后可以撤销吗?公司名称核准后,一般不能更改。如果确实需要更改公司名称,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先办理公司名称注销手续,然后再重新申请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注销所需时间与公司名称核准时间是一致的。此外,如果你不要已经被核准过的公司名称,也可以继续...


·设立私募基金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是怎样的?
      设立私募基金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设立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指在中国成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要求:【股权投资企业注册(认缴)资本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首期实际缴付...


·注册公司法人需要到场吗?
       一、注册公司法人需要到场吗 注册公司如果法定代表人没有出具授权委托书(公证的),需要本人亲自到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二十五条 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公司对年薪合同毁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公司对年薪合同毁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吗?公司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从而需要给予相应的违约金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百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度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


·企业注册股东和法人是一个人吗?
      企业注册股东和法人是一个人吗?企业注册股东和法人可以是一个人,按《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有非股东担任。法定代表人是否可版以兼任会计,法律并无规定,公司章程有规定的,应当从其规定。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民法典》规定:“依照法...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
      

    首先需要说明,律师不是法师,他所起到的作用是有限度的,并不保证客户的生意万事大吉一切顺利,就如同医生并不是神仙一样,并不是保证客户药到病除长命百岁的(插一句题外话,比较可悲的是,这两个职业往往都被各自的客户寄予了如前所述的期望)。那么律...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如何规定的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如何规定的一、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 我国《劳动法》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对劳动者的赔偿是有明确的规定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法人一般是谁?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法人一般是谁? 一、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法人一般是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企业法人是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工商部门)核准登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