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颅骨骨折几级伤残等级?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交通事故颅骨骨折几级伤残等级?

交通事故颅骨骨折十级伤残等级,但是的话,总体的一切还是需要根据一个专业的医生医疗团队来做出相关的鉴定,当然不管怎么样来说的话,只要构成了伤残等级,都是有一定的赔偿的费用的,只不过说赔偿的金额大小会有所不同。颅骨骨折 蛛网膜下出血 颅内有积液 当着三点同时有 可以构成十级伤残

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费标准: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a.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

b.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增加岁数);

c.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在当代社会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了,那么就有一些事故的伤亡人员,而这种伤亡人员最常见的就是骨折,毕竟人们的骨头是比较脆弱的,而我们国家的人身损害赔偿当中规定的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的费用由误工费等。


·第三方担保交易的流程是什么?
      第三方担保交易的流程是什么?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两个人的交易可以通过网络来完成,但是由于网络的虚拟环境导致在网络上交易的双方不能同时付款和收到货物,需要借助第三方来完成交易,那么第三方担保交易的流程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担保交易担保交易是指针对电子商务中,卖家与...


·汽车借他人出事故怎么办
      汽车借他人出事故怎么办 一、汽车借他人出事故怎么办 车辆出借,从法律意义上属于一种出借合同。在这种法律关系中,出借人必须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将车辆的实际情形告知借车人,如车辆存在的隐患。 同时也因为出借的是车辆,而车辆驾驶必须持有驾照,所以,对于借车人,车主应尽到审查义务,如不...


·商业车险主险内容是什么?
      商业车险主险内容是什么? 一、商业车险主险内容是什么? 1、车辆损失险 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这是车辆保险中最主要的险种。保与不保这个险种,需权衡一下它的影响。若不保,...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受伤的,此时需要及时进行治疗,而相应的也就要及时的补充因受伤而流失的营养,也就是要进行营养费的赔偿。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营养费具体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身损害赔偿如果需要营养费的话,需要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或请法医作...


·发生交通事故后,是非常容易造成道路堵塞的,这个时候交警就要尽
      发生交通事故后,是非常容易造成道路堵塞的,这个时候交警就要尽快赶到现场按照相关规定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那你知道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理的规定是怎样的吗?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介绍,您有兴趣可以阅读了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终止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要是有人要受伤的话,那么在对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才需要进行伤残鉴定。而申请进行伤残鉴定的,也需要注意避免出现导致鉴定终止的情形。那到底实践中能够造成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终止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终止情形有哪些 鉴定机构在进行鉴...


·有什么办法不交行政处罚罚款?
      有什么办法不交行政处罚罚款?行政处罚罚款必须交,《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一、人伤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人伤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多久? 1、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 2、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十日内均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


·一、交通事故赔偿无责一方需要啥材料?
      一、交通事故赔偿无责一方需要啥材料?交通事故赔偿无责一方需要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划定书。因为这一份责任划定书的话,它可以非常显著的证明,当事人确实不需要在这次交通事故当中承担任何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如果法院判决醉驾罚款哪里交1.限期一次缴纳
      如果法院判决醉驾罚款哪里交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211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所谓挂靠运营,一般指没有运输经营权的个人或单位为了运输经营,将机动车挂靠于具有运输经营权的公司,从而以该公司名义对外进行运输经营。这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