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仓储合同违约金和仓储费是否同时支付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仓储合同违约金和仓储费是否同时支付可以同时支付,仓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仓储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候协商确定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二、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从性质上而言,违约金是“损失赔偿额的预定”,具有赔偿性,同时,又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具有惩罚性。在仓储合同中,赔偿性违约金是指存货人与保管人对违反仓储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而做出的预定的赔偿金额。当一方当事人违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某种程度的损失,而且这种数额超过违约金数额时,违约的一方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实行赔偿,以补足违约金不足部分。惩罚性违约金,是指仓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违约后,不论其是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必须支付的违约金。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两种。法定违约金是指法律或法规有明确规定的违约金。根据法律、法规对违约金的比例是否有明确规定,法定违约金又可分为两种。一是固定比率的违约金,即有关法规具体规定了违约金的交付比率;一是浮动比率的违约金,即有关法律只规定了违约金上下浮动界限的百分比,具体比例由当事人在此范围内约定。对于仓储合同,我国法律只规定了固定比率的违约金,而没有规定浮动比率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仓储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仓储合同当事人的自主意思表示,没有比例幅度,完全由存货人与保管人协商确定。但是,当事人约定违约金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过高会加重违约方的经济负担,过低又起不到其应有的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作用。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发生冲突时,应当是约定违约金优先适用,但在充分尊重约定的前提下,依诚实信用及公平原则,国家对约定违约金进行适度干预也是完全必要的。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下,在违约方履行义务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在对方还有其他损失时,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作为承担违反合同责任的形式之一,损害赔偿最显著的性质特征即为补偿性。在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情况,损害赔偿的赔偿金是用来补偿违约金的不足部分,如果违约金已能补偿经济损失,就不再支付赔偿金。但是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只要造成了损失,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由此可见,赔偿金是对受害方实际损失的补偿,是以弥补损失为原则的。违约金的问题只要自己按照有关合同的协议进行处理就可以,但是在仓储费的问题上,需要自己灵活地应对,一旦自己的问题处理存在程序上的失误就会导致自己的问题处理有着较多的纷争,不过协商是此类问题处理的核心,只要当事人方式得当就可以解决。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八种参照点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八种参照点是怎样的一、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合同撤销权撤销事由有哪些
      合同撤销权撤销事由有哪些 合同撤销权撤销事由有哪些?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


·一、第一次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赔偿?
      一、第一次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赔偿?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2、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赔偿标准参考《...


·居间合同是行纪合同?
      居间合同是行纪合同? (一)行纪合同 行纪是指行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的商业行为。如房屋中介等。 (二)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


·合同诉讼需准备的材料?
      合同诉讼需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一、合同诉讼需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合同诈骗罪的最高刑为多久
      合同诈骗罪的最高刑为多久 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人们参与经济活动的活跃度显著提高,这也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他们在与被害人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合同诈骗危害严重,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在构成了合同诈骗罪的情况下,自然是要追究行...


·商事合同纠纷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商事合同纠纷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的话,可能会对双方当事人都不利,严重的时候,甚至有可能会对合同的一方带来巨大的经济财产损失。在发生商事合同纠纷的时候您可以选择使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那么,商事合同纠纷起诉状应当怎么写呢? 民事起...


·合同继续履行的判决书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继续履行的判决书的内容有哪些? 标题 一、法院名称:法院全称,宋体二号字 二、“民事判决书”:宋体一号字 三、案号、正文一律仿宋三号字 四、案号:与标题之间空一行,连接正文,并与正文右侧相差一个字符 第一部分:首 部 一、当事人 1、当事人称谓“原告”、“被告...


·技术许可合同涉税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技术许可合同涉税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现如今,几乎每一个公司都有自己专有的技术,在我国,签订技术许可合同是进行技术贸易的主要形式,同时国家对于技术合同涉税也出台了优惠政策。那么什么是许可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涉税的优惠政策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许可合同 根...


·哪些情况合同权利不能转让
      哪些情况合同权利不能转让合同转让本质是一种交易行为,从鼓励交易,搞活经济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大多数的合同权利可以被转让。但是并非所有合同债权都可以被转让。基于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社会合同相对性的考虑,下列合同债权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有些合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


·以自己的行动变更合同,如遇争执怎么向法律求助
      以自己的行动变更合同,如遇争执怎么向法律求助 一、合同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合议同意进行变更合同内实质性内容,从而形成新的合同。合同法规定,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均要及时、正确地履行合同。实际履行原则是合同履行当中应坚持的重要原则。该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按照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