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分配不公会判离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财产分配不公会判离吗?如果双方之间感情却以破裂,那么法院会判决离婚的,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根据双方之间财产证据做出判决。判断离婚与否是要根据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如果对财产分配有异议可以上诉。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前提条件就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确实无法在一起生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二、起诉离婚应去哪个法院立案?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夫妻之间生活不顺,提出离婚的话,如果协议不成,则就要走法律程序。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当事人提出财产分割不公平,法院认为双方感情破裂证据充分,则可以支持离婚,做出离婚判决。



·利益包办婚姻是否有效?
      很多情况下我们都能了解到包办婚姻,尤其是偏远的农村地区,父母为了自身家庭的利益在不询问当事人的意愿的情况下进行包办婚姻,而此时当事人并不想要这段婚姻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呢,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利益包办婚姻是否有效这个问题的解答。 一、利益包办婚姻是否有效? 我国《婚姻法》第三条虽然...


·离婚后前妻一直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我国法律对于离婚夫妻支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离婚时,一般为抚养子女一方需要承担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可是,有人在离婚时就会遇到抚养费支付的麻烦:离婚后前妻一直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文章对此进行了专题介绍。 一、离婚后前妻一直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不能...


·结婚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结婚时女方索要结婚彩礼的情况很普遍。但是如果两人没有结婚或结婚后双方因为一些原因想离婚,男方又想要回彩礼,那么结婚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结婚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 我国法律对给付彩礼既不禁止也不肯定,是否给付彩礼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决...


·自动离婚需要什么程序?
      自动离婚需要什么程序? 自动离婚需要什么程序? 我国法律中并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离婚的方式。 具体的离婚程序可参考 下文内容: 根据《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


·拒付抚养费被拘留多久?
      法制化程度近几十年在不断的增强,如今的社会法律已经非常重要,任何问题都需要法律来解决。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在工作的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一些意外,造成一定的伤害,对此很多人都会申请相应的工伤赔偿,毕竟还对家庭,子女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那拒付抚养费被拘留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拒付抚...


·未成年的抚养费是多少?
      未成年的抚养费是多少?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一)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


·无效婚姻还有离婚证吗?
      无效婚姻还有离婚证吗?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婚姻无效就不存在婚姻关系,所以是不需要办理离婚证的。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将已经存在的合法予以解除的行为,双方会领取到离婚证,而宣告婚姻无效是指人民法院对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二、婚姻无效与离婚的区别有哪些?第一...


·家庭包办婚姻是不是违法的家庭包办婚姻在民法典中属于违法行为
      家庭包办婚姻是不是违法的家庭包办婚姻在民法典中属于违法行为。我国《民法典》 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受害人可到法院提起对自身包办婚姻撤销的诉讼请求,但要注意诉讼时间期限,超出期限可能不予受理。不管是以那种方式的婚姻,在符合法律充许离婚条件的都可以离婚...


·湖南离婚证样本是什么样的有哪些内容
      离婚证是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离婚证的样式是国家规定的统一样式,湖南离婚证样本也和其它地区的离婚证是一样的,颜色和制式,里面的内容也是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离婚证的颜色有绿色变为紫红色体现了人文关怀的一个方面,虽然离婚是一件让人伤心的事情但是也是一个新的开始,离...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是如何调解的?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是如何调解的? 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调解动员阶段 调解动员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 双方当事人...


·离婚诉讼财产证明怎么提供?
      离婚诉讼财产证明怎么提供? 1.离婚诉讼财产证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双方婚前有何个人财产,如有,提供有关财产的品名、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及价值,购买时间、财产的存放地点等。 共同财产需提供的证据同个人财产: (1)双方有无共同购置的私有房产,如有,提供房屋座落的地点、门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