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纠纷起诉有什么要求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纠纷起诉有什么要求 一、劳动纠纷起诉有什么要求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困证明或其他材料等。
当事人必须依法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供的诉讼材料。
二、劳动诉讼应该如何举证
诉讼当事人应详细阅读法院送达的《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并按照其规定全面地向法院提供认为可以证明其主张或反驳对方的证据材料等证据。
以下为您介绍几种劳动纠纷案件有关举证范围的指南,为您诉讼提供参考。
(一)劳动诉讼的一般举证范围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及送达日期 ;
2、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者当事人其他协议等证明材料。
3、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明;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二)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
1、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等;
2、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
3、职工违章违法的有关证据材料等;
4、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等;
5、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三)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
提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
(四)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
1、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证据等;
2、职工的工资奖金情况;
3、职工伤势鉴定及医疗费单据等。
需要注意,不是所有的劳动纠纷都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通常情况下都是仲裁前置。当然,就遇到的劳动纠纷起诉到法院的,也要先搞清楚此时的要求是怎样的,同时法院受理之后,诉讼过程中又该怎样来举证。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


·计件工资制如何计算加班费
      计件工资制如何计算加班费1、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在完成计件定额后,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企业也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


·公司可以随意对员工进行罚款吗?
      公司可以随意对员工进行罚款吗? ?公司可以随意对员工进行罚款吗? 不可以,不合法。 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无权对职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所以,在实际中遇到公司对违反规章的员工进行罚款处罚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8...


·什么是误工费
      什么是误工费 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二、范围 (一)交通事故的被害人。交通事故的被害人在事故中受到了一定的人身伤害,其从受伤到治愈(或是到可以工作的身体程度)是需要一个过程...


·我国劳动法规定
      我国劳动法规定,严厉禁止用人单位招用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进行生产劳动,16岁以上的人员虽然可以参加工作成为劳动者,但是法律规定16周岁至18周岁的劳动者属于未成年工,劳动法对于未成年工的权益有一些特殊的保护条文,用人单位也应该严格遵守。本文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未成年工保护程序保护规...


·正式员工入职协议范文怎么写
      众所周知,在成为一家公司的正式员工入职工作时,需要与公司签订入职协议。入职协议对于劳动者和企业而言都十分重要,起到保障双方利益的作用。那么入职协议中包括哪些内容?正式员工入职协议范文怎么写?下面的文中将具体介绍正式员工入职协议的范文内容。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居...


·个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吗?
      个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吗?个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获得赔偿的,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上述规...


·员工申请调薪理由主要有哪些
      员工申请调薪理由主要有哪些?1、工作量增加,工作变繁琐或业务扩大2、物价上涨,其他工作基本工资有一定提高3、其他公司同样工作岗位薪资有提高4、在同一个公司工龄达1年以上,有些公司每个半年月薪增加一两百5、升职,工作地位在公司中变得原来越重要,成为核心部门核心人物,如公司的销售精英...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行业的规模也随之变大,如何使得建筑行业在飞速发展的经济中得到平稳的发展,就必须得发挥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因此,建筑单位必须要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建筑工程定额的作用得发挥。据此,做了以下相关分析。一、建...


·代通知金是否适合劳动者
      代通知金是否适合劳动者 代通知金与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方式和标准不同。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代通知金按劳动者上月工资支付。 经...


·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符合哪些条件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行,不然就属于违法行为。那么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呢?请跟随小标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