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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合同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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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履行合同方式有哪些? 一、不履行合同方式:
1、法律规定情况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从违约情形看不履行合同方式的分类
根据该条款,违约情形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第二类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1)所谓不履行合同义务,又称毁约行为,指债务人拒绝履行任何合同义务。
(2)所谓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是指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有瑕疵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其中,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仍未履行合同债务。如果合同未对履行期限作出规定,那么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催告后仍未履行债务的,则构成了履行迟延。所谓履行合同义务有瑕疵,是指合同债务人所作履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主要指部分履行、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不当及其他违反合同附随义务的行为。
二、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几种
从目前合同履行和实际情况来看,造成当事人违约的原因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合同主体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违约。
例如,在合同中经常出现的一种情况是,因为对对方的资信情况了解不全面或者根本不了解,在签约时没有认真考虑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从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还有,在当前企业改革中,企业合并或者兼并、分立、甚至破产的现象也时常发生,这些情况也往往导致企业订立的合同难以得到履行。另外,三个以上企业之间互相存在着的很复杂的连环经济业务往来关系(如连环的合同关系),一旦其中一个环节发生问题,就会造成其他环节中断,从而导致有关合同不能履行。当然,也有一些不法商人在经济交往中心怀不轨意图或者故意实施毁约行为,造成合同得不到履行。
2、由于合同的标的不明确、不具体而造成的违约。
这方面的情况比较复杂,不但有许多法律上的问题,也有许多技术指标上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标的物的质量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样品与交付的产品相差太远;二是标的物的价款规定不明确、不具体,有的没有规定计价单位,有的没有规定计价货币,有的没有规定保值条款;三是数量条款规定不明确,经常出现的是交货不足;四是技术条款规定的不具体或者有漏洞,给外商以可乘之机。
3、由于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不完备而造成的违约。
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容易使当事人误解或者曲解,致使当事人违约。
4、由于主管机关对合同审查、管理不严,合同缺乏可行性研究,所签合同不能履行。
5、市场行情变化或者价格大幅升降,从而影响合同的全面履行,造成当事人违约。
6、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件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7、因发生情势变更而导致合同当事人违约。
上文就是关于不履行合同方式以及合同违约情形的具体介绍了。综上所述,不履行合同方式在法律上有着一般性的分类,而我们也根据法律的分类向您作了具体的说明,以便于各位了解。除此之外,您对合同的违约情形也可以进行一些了解,这样才能及时地判断出对方是否存在违约的情况,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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