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纯恐吓绑架犯什么罪?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单纯恐吓绑架犯什么罪?单纯的恐吓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之前是不构成犯罪的,而在刑法修正案(八)之后在寻衅滋事里面增加了恐吓的内容。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二、寻衅滋事罪主观表现是什么?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在寻衅滋事活动中的行凶伤人、抢夺财物、毁坏公物、侮辱人格等,同伤害罪、抢夺罪、毁坏财物罪等,在客观上几乎没有任何区别,要分清寻衅滋事与上述犯罪,关键看主观动机。如果是出于贪利而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或者为了泄愤、报复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就构成抢夺罪、故意毁损公私财物等侵犯财产罪;如果是为了向社会挑战,故意破坏公共秩序而公然抢夺或毁损公私财物情节恶劣的,就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是为了寻求精神刺激或变态心理的满足随意殴打他人,就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在公共场所无理取闹,破坏公共秩序,寻求精神刺激,就构成寻衅滋事罪。综上所述,人们有矛盾纠纷的时候,应当是合法合理手段解决,如果恐吓他人,威胁要绑架的,触犯的是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一旦被检察院审查起诉,其可能会被判刑,寻衅滋事罪对应的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下徒刑,或者六个月以下拘役。



·挪用资金罪自诉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我们都知道的,很多刑事类案件,比如我们常见的故意伤害罪,或者是故意杀人罪,这些罪都是需要检查机关提起公诉之后法院才受理,处理公诉类案件,还有很多自诉类案件,还有既可以公诉也可以自诉的案件,刑事类案件大概就分这三种。那么关于挪用资金罪自诉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用资金罪是自诉案件吗...


·刑事诉讼法对撤诉的规定是怎样的
      可以说大多数的刑事案件撤案的时候不是以原告方本人的意愿为转移的,可能就算被告方也在私下里和原告进行了各种调解,可已经起诉的刑事案件是没有办法随随便便就能够撤诉的。所以有的时候当事人自己提起的刑事案件诉讼如果产生了撤诉的想法应该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对撤诉的规定是怎样的?一、刑事诉讼法...


·一般犯罪预备后能中止吗?
      一般犯罪预备后能中止吗?一般犯罪预备后能中止,根据其发生的时空范围,可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1、预备中止即发生在预备阶段的中止,如为杀人买刀后中止。2、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发生在行为尚未实行终了时的中止,如强奸行为人基于被害人的说服而停止犯罪。3、实行终...


·南昌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抢劫犯罪属于我国的暴力型犯罪之一,对行为人的处罚是比较高的,起刑点就是三年有期徒刑,而最严厉的处罚就是死刑。不过,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抢劫罪的详细量刑标准是不同的。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南昌抢劫罪量刑标准的内容。 1、构成抢劫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


·什么是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在不作为犯罪当中具体分为了纯正的不作为犯和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相信看到这里,您都有点晕了吧。在对犯罪进行认定的时候,这其实也是很重要的。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什么是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 一、什么是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 不纯正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


·新刑法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处罚标准
      一、新刑法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处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9条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规定了两个具体的量刑幅度: 第一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


·票据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票据诈骗罪的量刑标准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


·走私文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走私文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走私文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4. 单位犯走私文物罪,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协助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的区别是什么?
      协助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的区别是什么?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组织卖淫必然要建立相应的卖淫组织。卖淫组织的建立一般首先时组织者采取各种手段纠集卖淫人员,在纠集卖...


·操纵期货市场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操纵期货市场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一、 操纵期货市场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操纵期货市场罪构成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


·使用假币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是怎样的
      使用假币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是怎样的《刑法》依本条之规定,犯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