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几年离婚不需要退彩礼彩礼原则上不退还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结婚几年离婚不需要退彩礼彩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二、司法实践中,返还彩礼的条件有: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6.对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应当作宽泛解释。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应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应包括各自的亲属。现实生活中,彩礼往往是给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于男女结婚的很少;许多时候,彩礼是全家用共同财产给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举债所为。考虑到这些具体的情况,如果将给付人的主体和收受人的主体都作限制性解释的话,不利于这类纠纷的妥善解决。7.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和相对之分,绝对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对困难由于给付彩礼造成了生活前后相差较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司法解释的本意,是在前一种意义上,即绝对困难进行规定的。8.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因此,此类纠纷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结婚彩礼,往往是当事人按照当地民间结婚习俗给付的。但是就算男方不给付彩礼给女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候,也不会造成什么影响。换言之,彩礼并非结婚必经程序。至于彩礼的数额,对此法律方面更是没有统一规定,多数情况下都是看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但不建议给付过高彩礼。



·一、婚内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一、婚内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婚内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


·一、离婚后再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一、离婚后再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当事人双方只需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即可。 当事人办理再婚登记的特别规定: 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


·一、离婚另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另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另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到司法机关起诉来解决。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


·近亲结婚近40年,婚姻也是无效的吗?
      近亲结婚近40年,婚姻也是无效的吗 不少落后地区,由于受到封建迷信影响,仍会存在近亲通婚的习俗。有些近亲结婚的夫妻可能已经结婚将近数年甚至数十年,那么此时的婚姻是否无效呢?近亲婚姻属于法定禁止结婚的情形,属于法定无效的婚姻不管过了多少年都是无效的。 在法律上,属于法律规定的无...


·一般起诉离婚是去法院么,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现今中国的离婚率一直呈上升的趋势,很多年轻夫妻因草率结婚,婚后又因家庭锁事,而不能相互包容,不愿意将就生活在一起。80、90后的自我意识更加强烈,多方面原因导致离婚率一直在攀升。那么在不能协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起诉离婚是去法院么? 一、起诉离婚是去法院吗 (1)在一般情况下依...


·撤销婚姻登记没有录音怎么立案?
      撤销婚姻登记没有录音怎么立案? 现如今,您对于婚姻登记应该具备的手续和需要的流程都比较清晰,对于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需要撤销婚姻登记,大多数人就比较模糊了。许多人关心撤销婚姻登记的流程是什么样的,撤销婚姻登记没有录音怎么立案等问题,下面就听听我们的介绍吧。 一、立案程序 第一,...


·一、结婚半年老婆跑了彩礼可以要求退还吗?
      一、结婚半年老婆跑了彩礼可以要求退还吗?结婚半年老婆跑了彩礼不一定可以要求退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


·父母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现在一些父母由于感情破裂,在无法继续生活的时候,选择离婚,不管怎样,对孩子都是一种伤害。如果孩子比较大的话,对父母离婚是很敏感的,在离婚的过程中,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多方面的问题。那么,父母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父母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


·法院调解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规定,在夫妻起诉离婚的时候,法官必须要先进行调解,要是调解无效的,才能做出判决。法官在进行调解的时候,也有一定的程序。那么一般情况下,法院调解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法院调解离婚程序,是指审判人员进行调解活动和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步骤和方式。...


·男女双方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结婚
       男女成为法律上面认可的夫妻,首先肯定要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之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了结婚登记之后才行。那具体来说,男女双方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结婚呢?关于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男女双方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结婚 (一)积极条件,根据我国婚姻法...


·夫妻做生意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夫妻做生意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共同财产,婚后共同经营所得或者所欠都应共同承担。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