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一般2个孩子怎么判?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一般2个孩子怎么判?

一、离婚一般2个孩子怎么判?

离婚一般2个孩子一般情况下会判决给双方一人一个,这样的话,相对来说的话也是比较公平的,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

第一,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

第二,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第三,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

二、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一)孩子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孩子在两周岁以上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5、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孩子在十周岁以上

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

2、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

3、考虑孩子的意见并不是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4、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从其收入较高,有抚养能力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的理由来争取。

孩子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困扰着人们的很大的问题,因为很多贫困类型的案件当中都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你希望他们能够跟随自己从而过上一个幸福美满的生活,通常情况下,年龄比较小的孩子都会跟随女方在一起生活,这是法律所规定的一个抚养权判决原则。


·离婚争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
      离婚争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起诉离婚,聘请律师不是法院受理的前提条件,当事人完全可以参与诉讼过程,诉请准许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判决子女抚养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享有诉讼参与权,包括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要更改孩子的抚养权要去哪里?
      离婚一直是很多家庭逃避不了的问题,结婚时候两个人并不是很了解对方,时间久了就会产生很大的矛盾,最终矛盾激化导致走向离婚的道路,离婚时候如果有孩子就要及时的解决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变更抚养权也要走法律程序,那要更改孩子的抚养权要去哪里?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要更改孩子的抚养权要去哪...


·离婚官司延期开庭的原因
      ?? 很多夫妻在离婚时,因为会涉及到家庭财产的分割或者是子女的抚养权等的问题不能够协议离婚那么就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来解决问题。协商不成的夫妻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的诉讼程序结束婚姻,但很多时候会遇到打离婚官司延期开庭的情况,那么造成离婚官司延期开庭的原因是什么呢? 延期审理: 是...


·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并不是像很多人以为的那样,只要因为夫妻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那么此时就可以要求对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对于过错行为,我国法律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在不同的过错情况下,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损害赔偿额 实...


·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给孩子迁户口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给孩子迁户口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得到孩子抚养权一方可以申请孩子户籍迁移手续。 如果对方不出具孩子户口本配合办理,得到孩子抚养权一方可以凭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孩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孩子户籍迁移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规...


·用什么方法可以把离婚诉讼拖的长?
      有道是结婚一时爽,离婚愁断头,有些人为如何离婚绞尽脑汁,但是,也有这种情况,也就是某些人想方设法地不想离婚,所以啊,有些不想离婚的人心里头就在琢磨了,用什么方法可以把离婚诉讼拖的长?我们整理出了离婚诉讼程序和拖长离婚诉讼的办法,希望可以帮到您。一、延长离婚诉讼离婚案件起诉立案后,...


·夫妻财产分割的协议可以撤销吗
      夫妻要是协议离婚并且也按照国家的规定签订好了离婚协议书的话,之后就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之后才会让离婚协议书生效。此时如何夫妻单独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夫妻财产分割的协议可以撤销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财产分割的协议可以撤销吗 按相关法律...


·对于夫妻如何分来立遗嘱?
      对于夫妻如何分来立遗嘱?夫妻分开立遗嘱只要确定好双方的个人财产就可以按遗嘱的形式来进行订立;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3、遗嘱的内容不...


·怀孕二胎离婚赔偿标准构成是什么?
      怀孕二胎离婚赔偿标准构成是什么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其赔偿金主要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


·离婚诉讼的审理程序是怎样的
      当下,离婚诉讼时有发生。其中离婚诉讼的审理过程又尤为重要,而现实中不少当事人却不是很了解离婚诉讼的程序。那么离婚诉讼的审理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呢?正确了解离婚诉讼的审理程序对当事人来讲也是有利的。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作息详细解答。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


·关于返还彩礼诉讼的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