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孩子一岁半归谁抚养权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孩子一岁半归谁抚养权?归母亲的可能性比较大,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 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四)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就是说,关于抚养权判给谁的这个问题不单纯的取决于孩子的年纪,有时孩子虽然小,但是母亲个人生活作风有问题,如果让孩子跟随母亲生活很难想象,在孩子以后的成长过程当中会造成怎样的影响。相比之下,母亲个人也比较优秀的话,争取抚养权还是有利的。



·重婚罪是谁可以告的吗?
      一、重婚罪是谁可以告的吗? 一般都要犯重婚行为人的配偶或者受害人起诉。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


·夫妻结婚一年离婚退彩礼吗?
      夫妻结婚一年离婚退彩礼吗男女结婚一年,支付由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退还的。这个跟双方结婚时间长短不存在什么关系。所以,就算此时夫妻离婚,结婚彩礼也是不能拿回,不过双方可以协商,或者有法定情况的可以退还。【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各分一半吗?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各分一半吗? 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


·一、夫妻一方过错离婚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
      一、夫妻一方过错离婚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离婚时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属于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如果另一方有以下情节之一,比如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等。有直接证据证实其丈夫出轨属实,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上是属于无过错方,是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


·一、男人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男人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 男方有过错,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收集老公出轨的证据,对于出轨的证据法院的认定很严,要有充分的证据法院方可以认定。如果出轨的证据充分,法院一般会夫妻的共同财产过错方少分或不分。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有外遇的事实,那男方作为有过错一方,法院在分割...


·争夺孩子抚养权辩词涉及哪些规定
      争夺孩子抚养权辩词涉及哪些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


·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既遂有哪些惩罚?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既遂的惩罚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离婚诉讼费收费办法和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费收费办法和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一、离婚诉讼费收费办法 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


·抚养费的要求追加或者是减少都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抚养费的要求追加或者是减少都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在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经济收入减少货何时出现意外事故等无妨支付或者是无力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出具收入证明或者是支出证明等相关的证据,按照法定的程序要求减少抚养费的支出。 1、抚养费的变更或增减有条件限制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民法典》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民法典》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


·一、夫妻离婚赔偿法律的条件有哪些?
      一、夫妻离婚赔偿法律的条件有哪些?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