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疫情影响延迟还房贷纳入征信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疫情影响延迟还房贷纳入征信吗?因疫情影响信用卡延期还款不纳入征信,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这意味着,上述人员在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根据央行等五部门2月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凡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和疑似人员及其配偶,疫情期间在工行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计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二、因为疫情无法还款会被银行起诉吗?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会、外汇局等五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另外,央行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还款的,或者拒不还款的,则涉及到相关违法的行为,是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下还需要向法院起诉来进行判决处理,但疫情期间是可以进行合法的协商延期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无证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无证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无证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 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那么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补偿呢?有这么几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关的土...


·办理房子过户走什么流程
      办理房子过户走什么流程 买卖双方达成共识,买家对房屋状态表示许可,双方携带准备好的资料、证明以及公证合同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得到房管局的许可之后可以缴纳税费了,带上交纳税费的证明和相关资料来到房管局,这次就可以领取到房产证了。 1、买卖双方达成共识,买家对房屋状态表示...


·可以夫妻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吗?
      夫妻感情破裂,如果双方都选择要离婚,就会涉及到对房产的处理。在实践中,许多夫妻可能会商量在双方离婚之后将共有的房产过户给孩子以保障孩子的利益。那可以夫妻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吗?如果可以,要怎么过户?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可以夫妻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吗?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


·以孩子名义买房算二套房吗?
      以孩子名义买房算二套房吗父母已经购买过房产,以未成年子女名义的情况再购根据新的政策,未成年没有偿还能力,不能履行全部的法律责任,将未成年人划归到父母家庭的范围内。所以以家庭单位计算二套房的方式,再次贷款购买房子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二、二套房的计算标准如下1、父母已经有自己的房...


·买房赠送面积是陷阱吗
      不少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往往在宣传广告里面说“买房赠送面积”,而实际赠送的无非就是一些飘窗、榻榻米、小阳台的位置。但这也是有代价的,于是有人就在问买房赠送面积是不是陷阱,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买房赠送面积是陷阱吗 针对“买房送面积”的“大实惠”,那只是开发商...


·商品房的预售合同有什么效力
      商品房的预售合同有什么效力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我国法律对预售商品房进行了规制。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申请颁发预售许可证明。那此时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商品房的预售合同有什么效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合法...


·租过房子的人都知道,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约的情况是有存在的,在
      租过房子的人都知道,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约的情况是有存在的,在合同需要提前解约的时候,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解约协议可以有效的防止日后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纷争,整理了一份解约协议范本,供参考。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约协议范文 房屋租赁合同解约协议 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期限是多久
      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期限是多久开发商应在下列期限内办理房产证:(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二、开发商办不了房产证怎么...


·现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以贷多久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的贷款年限与一手房和二手房以及贷款用途都有关系。申请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购房贷款:一手房长不能超过30年;二手房长不能超过15年;申请自住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贷款,长不能超过15年;申请购房的贷款附加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公积金的贷款,贷款年限应该与申请的购...


·一、南京租房中介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南京租房中介注意事项有哪些? 1、仔细辨别房东真伪 在租房时,必须让房东出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房产证原件,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如果他是帮别人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出租委托书、委托人的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 2、规避租房合同...


·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需要什么资料?1、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如果房屋拆迁安置没有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收据、拆迁户回迁资金结算单等;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3、继承人情况证明(被继承人的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