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重婚罪之前归不归派出所管?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重婚罪之前归不归派出所管?重婚罪之前不归派出所管因为只有当他构成犯罪行为的时候,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二、重婚罪报案以及需要哪些材料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所以重婚罪需要当事人直接到派出所或者公安局去报案,但是最重要的是必须先收集齐证据以及相关材料。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等三、法律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释义】 本条是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定,是这次民法典修改增加的规定。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由此可以看见,重婚罪有几个比较重要的条件,客观要件、客体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这4个要件缺一不可。我们在处理这种情况的时候一定要先做好收集资料的事情,并且需要的这些证据也不是那么好找的,需要通过专业人事的讲解与指导。我们国家对于公安机关的一个职责方面的范围划分是非常的严格的,比如说他们可以处理一些方面的行政违法行为,还有就是对于犯罪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活动,所以重婚罪在没有构成犯罪之前的话,他是不可能由公安机关来管理的。



·离婚时双方都不想抚养子女该怎么办?
      离婚时双方都不想抚养子女该怎么办? 1、抚养义务可以放弃吗? (1)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承担抚养义务。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作为生活保持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父母无论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也无论是否愿意,均...


·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了哪些内容
      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了哪些内容行政赔偿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


·离婚协议轮流抚养是否可以?
      离婚协议轮流抚养是否可以? 传统离婚案件中,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有权探视子女,但当前探视权的行使实际上经常会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夫妻双方经过调解协商,往往希望用轮流抚养的方式抚养孩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


·我国关于彩礼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我国关于彩礼的规定内容是什么在中国的很多地方都有结婚时男方给女方彩礼的风俗传统,这种赠送彩礼是一种婚姻附属条件的赠送,也是受到我国法律的解释调整的。我国的法律规定如下:第一、结婚时男方给的彩礼在结婚之后应该属于哪一方或者属于谁?就平时赠送的情况,彩礼一般是由男方赠送给女方,也就是...


·离婚后发现男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离婚后发现男方转移财产怎么办?离婚后发现男方转移财产的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


·男方赌博如何起诉离婚
      男方赌博如何起诉离婚 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以下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


·夫妻离婚是先领离婚证还是先赔偿
      夫妻离婚是先领离婚证还是先赔偿夫妻离婚先分割好财产以后, 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二、离婚的途径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


·夫妻有孩子想离婚怎么办?
      一、夫妻有孩子想离婚怎么办?夫妻二人需要协商好子女的抚养问题,确保孩子的后续生活有保障。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


·离婚后还能重新分割财产吗?
      离婚后还能重新分割财产吗?很多人对此都会有疑问,在我国离婚分为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不管是选择哪种方式离婚,如果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当然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是对于法院会不会判决你的胜诉却需要根据具体案件和相关的证据才能判断。而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双方签订...


·实体店商家排队返现犯法吗
      看具体情况定。不是所有的全额返现行为都是违法的,不过如果是运用消费返现的名义做传销的勾当或者假消费就属于违法行为。全额返现的形式如下:1.收取入门费、发展下线、团队计酬的“消费返利”,借助“消费返利”名义,要求会员及加入者交纳入门费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靠发展下线盈利。代理商交纳“...


·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
      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 (一)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形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