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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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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简易程序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代理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一)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三)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自案件受理后,最迟在4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并告知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且在20日内审结。



四、送达起诉书副本后,若被告人不要求请辩护人的,即可开庭,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限制。



五、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一般应公开进行审理。开庭前,书记员应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检察院、自诉人、辩护人等与案件有关人员。通知可用简便方式,但应记录在卷。



六、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公诉人可不出庭,辩护人提出不出庭要求,只交辩护词的,应当准许。



七、开庭时必须查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告知独任庭组成人员的名单,告知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八、法庭审理时,审判员不宣读起诉书,直接向被告人发问。被告人表示认罪的,可由被告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和辩护。被告人无陈述和辩护意见的,由审判员直接出示主要证据,并听取被告人的意见。



九、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后,应当庭进行宣判,判决应写入笔录。当庭宣判的,判决书应在5日内送达被告人。



十、宣判后,被告人不上诉的,书记员应在10日内填写执行通知书交付执行,并将判决书发送有关单位及家属。被告人上诉的,书记员应在接到上诉状的5日内,将案件整理好上送中院。



十一、自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法庭审理时,先由自诉人宣读起诉书,接着由被告人进行陈述,然后各自示证,双方进行辩论。查清事实后,一般应当庭宣判。



十二、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以下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一)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二)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三)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四)事实不表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五)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十三、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上诉不加刑原则
      1、基层人民法院判处的有期徒刑案件,被告人提出了上诉,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应判无期徒刑或死刑。中级人民法院以管辖错误为由,撤销原判,改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重新审判,是否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针对上述问题,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对于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案件,在人...


·哪些刑事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的 规定,下列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的;1979年刑事诉讼法施行以前裁判的;原审 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原审自诉人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
      法发〔1993〕25号
  为了进一步做好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审判实践经验,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和...


·简易审的适用条件
      根据审判程序一般法理,总结简易审试点的经验,人民法院适用简易审的首要条件是,被告人认罪且对有罪供述的法律后果有明确认识。认罪就使诉讼丧失了对抗 性前提,因此而发动无对抗性或较少对抗性的简易审程序就具有了正当性与合理性。认罪包括完全认罪和基本认罪。前者是被告人完全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


·刑事案件的庭前会议
      由于刑诉法对人民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只作程序性审查的规定,案件主审法官往往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 各种情况缺乏相应的了解。为防止庭审活动的无序化,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我们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了庭前会议制度,由主审法官或合议庭在对案件进行表面审 查的基础上,召集控、辩双方共同到会,对案件有...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 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


·新刑事诉讼法办案期限一览
      

办案

机关


·对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程序
      

对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程序,是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以后所进行的初步审查程序,涉及三个问题:一是审查的内容;二是审查的方法;三是审查后的处理决定。
 
      (一)审查的内容

...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
      从司法实践来看,普通程序简化审的简便,主要体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特别是法庭调查阶段。与一般普通程序相比,简化审简明、高效、便捷的优势在庭审各个阶段都能得到体现。具体地说,可简化以下内容:   1 、控辩双方在宣读、出示证据时可仅就证据提取的时间、地点、机关、证据名称、证明事项...


·庭前准备
      

一、立案后,法律文书及本院材料由书记员送达,当事人应当签收,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二、被告应在收到起诉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三、合议庭成员和独任审判员除遵守审判纪律外,开庭前不得单独...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和适用特殊情况假释的核准程序
      

根据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被 告人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提出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的,应当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上一级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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