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一、公司的合同包括:

1、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装饰、施工工程合同。

2、公司与材料供应商、物品供应商、印刷制作商、广告推广商签订的合作、合伙合同。

3、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合同的起草

1、 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起草,凡有国家印制的专业规范合同,应优先采用。

2、 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意思表达清楚,不模棱两可,令人产生歧义。

3、 合同文本应当正式打印或印刷制成。

4.合同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

5、涉及合同标的金额必须同时标示人民币大写数字。

6、合同中涉及数字、日期时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

三、所有合同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和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 签约的目的和依据。合同标的。

3、 数量和质量,包括检验标准和方式。

4、 价款或酬金,包括支付方式。

5、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

6、争议解决方式,违约责任,变更或解除条件。

7、根据法律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或双方当事人共同认为必须明确的条款。正副本份数,存放地点。

8、生效时间和条件。

9、约定的联系方式。

10、签约双方的开户银行和账号,签约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11、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

12、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或增项、补充合同的文本、电传、图表等是

合同组成部分。

四、合同的审查

1、合同对方主体资格及资信的审查,由负责签订合同的当事人进行了解和审查。包括: 主体资格合法,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2、欲签合同标的应符合对方主体的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3、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5、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6、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与

其签订合同时,必须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式作出的担保,其担保人必须是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担保人适用前款规定进行审查。

7、业务合同的审查,由负责市场部的副总经理与行政部经理共同审核。涉及工程技术的,由负责工程部的副总经理与行政部经理共同审核。审查内容包括:

(1) 无损本公司商誉、商业秘密及其他利益。

(2) 市场需求情况属实,预测可靠、合理,投入产出核算经济、准确。

(3) 工程技术依据真实、可靠,技术设施完备、可行;技术标准和参数

科学、真实、可行。

(4) 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真实性,具有可操作性。

(5) 价款、酬金的确定正确合理、合法,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明确、具体、合法。

(6) 内容合法,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悖法律、法规、政策及计划,无规避法律行为,无显失公平内容。

(7) 条款齐备、完整。

(8) 文字明确、逻辑清楚,无语病,不使用模糊、易产生歧义的词句。

五、合同签订形式

1、除即时清算结清者,一律采用书面形式。

2、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使用。

3、所有合同必须由公司指定的相应权限的人员或公司单项授权的代理人

代表公司签订。

六、重要的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谈判,应有法律顾问和经济技术等专业人员参加。

七、合同的保管

1、与客户签订的装饰施工合同,合同当事人签订后,交行政部统一分类登记编号,行政部登记后,交财务部统一立档保管。

2、与合作单位签订的材料采购、合作合同,合同当事人签订后,交行政部统一分类登记编号,行政部登记后,交财务部统一立档保管。

3、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合同,由行政部统一分类登记编号,并负责保管。

八、合同的借阅

1、合同当事人或与履行合同相关的公司人员,需借阅合同者,在具行政部统一分类登记编号,行政部登记后,交财务部会计统一保管后方可借阅。

2、凡与合同无关,因工作需要借阅合同者,除在具体保管合同的部门履行签字手续外,还须出具书面借条,写明借阅原因,借阅期限,经部门经理和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相关资料,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对于公司合同包括的内容、合同的起草、合同的签订、合同的审查等相关内容进行规定,对于装饰公司而言,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能有效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条件是什么?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条件是什么?一、私募基金公司 1、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法人。公司董事会是基金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基金公司发起人是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


·小规模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小规模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我们都知道在公司登记成立前必须确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为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代表的是企业法人,将企业法人人格化以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可能会影响到公司利益。所以国家对于企业法人变更规定很严格,小规模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具体来看。 一、...


·企业拆迁的补偿项目具体有哪些?
      企业拆迁的补偿项目具体有哪些?我国正在进行城市化建设,在这一过程中就会涉及到对一些建筑物的拆迁。拆迁之前会和所要拆迁房屋的产权人进行沟通,并对房屋进行评估,会给予被拆迁房屋产权人一定的货币类和非货币类的补偿,非货币类的补偿就是指产权置换。在本文中为你介绍企业拆迁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国有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国有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国企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在很多关键领域,都是由国企控制的。而国企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也会因为企业合并重组需求资金,当自有资金不足时,就得对外融资了。这也市场经济的主要功能之一,那么,国有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详细了解下吧。一、国有企业融...


·公司股权转让手续费是多少?
      公司股权转让手续费是多少? 公司股权转让手续费是多少? 费用一、企业所得税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 费用二、营业税 费用三、个人所...


·股东会记录纪要决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股东会记录纪要决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一、股东会记录纪要决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


·怎么区别公司注册资金实缴制和认缴制
      认缴制与实缴制的主要区别是:1、性质不同,认缴制不用再验资,股东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法律责任;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把资金冻结在开户行,验证资本金。2、意义不同,认缴制方便了创业人员创业,先不用任何出资就可以注册公司经营;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方可经营。3、类型不同,认缴制的公司指一般的无...


·关于公司法人多久能变更
      关于公司法人多久能变更国家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时间没有规定,但是规定了“公司名称在登记注册之后,无特殊原因一年内不可以变更”。《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公司法股东定义是什么定的?
      公司法股东定义是什么定的? 一、公司法股东定义是什么定的? 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法律地位: 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


·公司分立的种类有哪些,公司分立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分立的种类有哪些,公司分立程序是怎样的在这个市场经济时代,公司分分合合是非常普遍的现象。那么你知道公司分立的种类有哪些?公司分立的程序是什么?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阐述公司分立的种类,公司分立的程序。 一、公司分立的种类有哪些?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通过签订协议,不...


·股东将股权转让有哪些途径
      股权转让有哪些途径可分为股东内部转让和对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第一种,股东内部转让。显而易见,这是股东之间相互转让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第73条的规定: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需要“注销原股东出资证明”,“签发新股东出资证明”,“修改章程和股东名册”就可以了;第二种,股东对外转让股权,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