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患了新型肺炎的员工是否适用医疗期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患了新型肺炎的员工是否适用医疗期?对于被确诊为新型肺炎的员工,可以被视为处于医疗期内,企业不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十一条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劳动合同期限应当顺延至治愈为止。对于被隔离观察、被采取隔离措施或者被采取其他紧急措施的员工,根据各地政府的通知规定,企业同样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十一条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劳动合同期限应当顺延至隔离期、隔离措施或者其他紧急措施结束为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如果医疗期满,在劳动合同期内的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时劳动合同也已期满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二、员工生病的医疗期有多长时间?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现在人们对于新型肺炎这种疾病肯定是谈之色变的,但是在疫情发生以来,我们看到新型肺炎并不是不可以被治愈。感染新型肺炎的员工在被彻底治愈之后,用人单位也不能以担心员工传染疫情为由直接辞退当事人。



·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的区别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概念上、适用法律上、鉴定上以及赔偿的标准问题上都具有明显的区别。详细如下。一、概念上的区别:医疗事故就是在医疗活动中,相关的医疗机构或者是医务人员不遵守医疗卫生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部门的规章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过失地给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医疗过...


·一级医疗事故是指什么意思?
      一级医疗事故是指什么意思? 一、一级医疗事故是指什么意思? 按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并细分为甲等和乙等,具体如下: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的解释 2011年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的解释 2011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召开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研讨会,并发布了该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患者一方及医...


·法医鉴定看片子还是病历
      两者都要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


·工伤退休后工伤复发的医疗待遇规定是什么?
      工伤退休后工伤复发的医疗待遇规定是什么? 一、工伤退休后工伤复发的医疗待遇规定是什么? 工伤退休后工伤复发的医疗待遇规定是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是用人单位招用退休人员的,如果...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程序是什么?目前,经常会发生医生与患者之间的矛盾,主要是因为医生未能及时医治好患者。一旦发生医疗事故,通常就会引起争议,这时双方当事人是需要按照法律程序申请当地卫生局进行争议处理的。那么,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程序是什么呢?今天,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


·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处理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处理流程 一、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处理流程 (一)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二)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


·济宁医疗纠纷律师给出了这样的建议和解决方式 医疗纠纷是现在
      济宁医疗纠纷律师给出了这样的建议和解决方式 医疗纠纷是现在比较常见的一种法律纠纷,作为患者在医院接受专业的治疗结果因为医院的责任造成了患者的伤害,患者有权利要求医院进行赔偿,医疗纠纷在解决的过程中有几种方式,济宁医疗纠纷律师就提出了相关的法律建议,律师要求医疗纠纷发生了患者要注...


·工伤认定完就可以报销医疗费吗
      对于某些职业职工会面临很多危险的情况,在工作中生命安全难免会受到伤害,国家对于这种情况要求用人单位对受伤职工进行工伤赔偿,但是一般职工却不知道相关的手续如何去办理,那么工伤认定完就可以报销医疗费吗?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工伤认定完就可以报销医疗费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医药卫生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其实目前我国的法律对于医疗方面的管理体系还不是特别的完善,尤其是在一些基层的医疗单位,由于缺乏一定的法律制度来进行管理,一些医药公司和医院会存在不正当的利益挂钩,从而酿成医疗卫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医药卫生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一、医药卫生领域职务犯罪的...


·医疗过错赔偿标准规定有哪些
      医疗过错赔偿标准规定有哪些医疗过错赔偿标准规定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