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安徽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安徽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处理。例如,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本法分则第2章有关罪名论处。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但是,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处罚。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6岁的人犯本罪,应当负刑事责任。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犯罪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除本法特别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以及过失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犯罪需按有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外,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赔偿问题。二、违规处罚本条规定,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对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认定,应当从上述构成要件中来确定,司法机关在审查故意毁坏财物罪时,需要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只要符合上述规定的,才可以认定犯罪事实,并依据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量刑处理,对于犯罪事实轻微的可以行政处罚。



·单位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有不少单位为了自身的经济效益,牟取巨额利润,会不惜走上犯罪的道路。单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比较大的。而既然构成了犯罪,自然也就会被立案追责。具体来讲,单位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单位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单位犯罪的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两...


·斡旋受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说到受贿您肯定都知道是什么吧,受贿的形式多种多样,斡旋受贿就是其中的一种,那斡旋受贿究竟是怎样的呢?斡旋受贿罪立案标准又是什么呢?下面,我们来和您一起探讨。一、什么是斡旋受贿罪斡旋受贿罪也有称间接受贿罪,根据我国刑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500条指的是什么?
      最新的刑法修订案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列为一个新的罪名,并且为了更好的审理此类案件,两高出台了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对量刑标准的认定做了细致的划分。那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500条指的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最新司法解释内容和您讲一讲。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


·网络诈骗50万缓刑可以有吗
      网络诈骗50万缓刑可以有吗?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通过网络消费支付的方式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接受和认可,网络支付平台的发展也越来越成熟。可是诈骗案也随之成长利用互联网支付平台以及各种花式诈骗手段以及理由骗取人们的金钱。那么网络诈骗50万缓刑可以有吗?又是什么情况可以有呢? 一、...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归哪管辖?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归哪管辖?由犯罪嫌疑人所在地或者是被帮助的犯罪分子管辖法院管辖,并且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属检察院和公安部门的管辖。如果在知道某个公民是某项罪名的实行者而且确定其有面临处罚的情况时还选择要帮助他逃脱处罚就是严重的犯罪,如果被确定属于这个罪行就需要经过检察院的...


·刑事诉讼法人身检查的规定是怎样的?
      司法机关为了获得更多的证据,需要采取各种侦查办法,只有在确保取得的证据能够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或者是剥夺他人的生命权时,才可以判决。必要时,侦查人员可以通过人身检查的方式获得证据,具体来说,刑事诉讼法人身检查的规定是怎样的?一、刑事诉讼法人身检查的规定是怎样的?人身检查是指为了确...


·诈骗罪向哪里报案?诈骗罪的刑法条文是什么?
      随着时代的发展,诈骗的手段也越来越多,很多都是网络诈骗,例如网购诈骗、电信诈骗等。诈骗是违法行为,侵犯的是个人或公共的财物。那么,如果我们遇到有人实施诈骗,诈骗罪向哪里报案?诈骗罪的刑法条文是什么?听一听我们怎么说:是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一般是指派出所,大多数案件保安都是公安机...


·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醉驾被拘留多长时间
      醉驾被拘留多长时间1、《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3)、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4)、醉酒...


·死刑缓期二年限制减刑可以吗
      一、死刑缓期二年限制减刑可以吗1、死缓意思就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即要先在监狱里服刑两年作为考验期,这段考验期内没有在犯罪,就可以不执行死刑,改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2、限制减刑是指对法律规定的特殊犯罪规定最低服刑期间,犯罪分子即使符合减刑条件,实际服刑期限也不能低于最低服刑期...


·强迫卖淫罪的构成以及处罚规定是什么?
      强迫卖淫罪的构成以及处罚规定是什么?强迫卖淫罪的构成以及处罚规定具体如下:第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第二,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违背他人意志、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所谓“强迫”,既包括直接使用各种暴力手段,例如殴打、伤害、捆绑甚至强奸等,或者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