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签合同的租房纠纷怎么处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不签合同的租房纠纷怎么处理?首先和房东协商一下。其次最好补签,如果之前的定金收条上已经注明出租人、承租人,具体的租赁房屋的话,也可以视为就是租赁房屋的真实意思表示了。在交定金之前我们一定要多长个心眼,应该事先签好合同,把必要的条款都写清楚。交定金之前一定要签一份正式的协议,核心写明定金的返还日期、方式。以下就给您提供一个合同分范本,以防万一。但是,也不是绝对地不能要回定金,在下面三种情况下有要回的可能性:1、交付定金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即18周岁以下的人(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看待)。2、出租的房屋属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3、出租的房屋属于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后两种情况属于即使签订租赁合同也会使得合同无效,出租人最终要返还定金,所以在这三种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定金。二、定金的性质和种类最高人民法院在2000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将定金分为以下四种:1、订约定金。订约定金的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2、成约定金。成约定金指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3、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4、违约定金。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对于没有签订租房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了矛盾纠纷一般是难以进行处理的,因为没有确实有关的违约责任,导致一方在违约后另一方无理可据,但确实对自己的利益造成了侵害的,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



·常见二手房买卖纠纷有哪些
      常见二手房买卖纠纷有哪些 1、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真实信息导致纠纷。当事人为了促成交易,往往隐瞒真实信息,如房屋质量问题、居住环境问题,在签订合同后另一方发现从而提起诉讼。对此,购房者可以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作出约...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退税可以拿回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退税可以拿回吗?可以合法的拿回,两种情况能退契税:1、“纳税人已按预售面积、预售房款缴纳契税,但办理房产证时,发现实测面积与预售面积有误差,导致房款发生变化,致使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可以申请退税。”,这种情况依据的是《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


·新《民法典婚姻编》关于房产分割规定是怎样办理的
      新《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房产分割规定是怎样办理的新《民法典婚姻编》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需要包括哪些内容
      夫妻离婚时,如果能协商一致对名下的房产进行分割,这个时候是需要签订房产分割协议的,那你知道房产分割协议该如何写吗,协议书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了?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解答,您可以阅读下文做一个了解。 一、离婚房产分割协议需要包括哪些内容 夫妻离婚如果协商一致对房产进行分割,可以...


·离婚财产分割房本如何换名?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本如何换名? 夫妻离婚,一般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其办理房地产更名手续如下: (一)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 协议离婚(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1、身份证(及复印件); ...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房屋产权人享有权利是什么
      房屋产权人享有权利房屋所有权是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置权的总和。获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为:依法新建的房屋;添附的房屋,如翻建、扩建、加层等通过买卖、赠与、互换等民事法律行为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继承或受遗赠的房屋。二、如果房屋产权人去世了怎么办房屋产权拥有人死亡,首先需要确...


·买房考虑的自身因素都有哪些
      公民在买房的时候,不仅应该看到商品房的实际行情,最重要的还是要考虑到自身的一些因素,毕竟买房不是件小事,要是自身条件不足的话,就千万不要逞能。那到底买房考虑的自身因素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买房考虑的自身因素都有哪些 (1)估算家庭可动用资金。 (2)考虑欲购...


·夫妻离婚房产怎样变更?
      在实践中,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则会对共有的财产进行分割。由于房产与现金等财产不同,房产分割完之后,必然会只有一方可以拥有该房子的产权,房产证上也会只有一方的名字。夫妻双方应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更名手续,那夫妻离婚房产怎样变更?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夫妻离婚房产怎样变更? (一...


·卖房个税怎么收取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1,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常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持各税种计税依据一致。2...


·女方父母未拆迁的老房子赠与女方如离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女方父母未拆迁的老房子赠与女方如离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