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信用卡债务的判定怎样办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夫妻离婚信用卡债务的判定怎样办理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是结婚前夫妻双方所负担的各自债务,应该算个人债务,由双方各自独立承担,不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自己名义对外承担债务,并且与债务人约定的也以个人债务处理,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承担的债务没有明确属于个人债务,都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双方对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对外承担的债务,而婚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也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如果夫妻一方的信用卡透支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同时该方的信用卡支出确实也承担了一部分家庭生活花销,那么该方的信用卡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此时对方具有共同偿还的义务。二、离婚怎么处理对方突然出现的债务对于这种情况,对方当事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查核债务是否存在:(1)对于一方提出债务逐一核对,据实认定债务是否存在;(2)要求主张债务的一方举证,某项债务是否存在,不是单凭口说而是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些证据包括借款证明、债权人的证词、借款用于何处的证明等;(3)认真查核所有的证据,看看这些证据相互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和漏洞;(4)根据债权人所提供的证据,提出能反驳其主张的相关证据,如家庭收入与开支,购买房屋等家庭贵重物品的时间与债务时间矛盾,说明没有负债的可能和必要,以证明债务是虚假的,或者提供证据说明该债务是其个人债务,不属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双方在办理这类婚姻解除时,应按照法律规定签订离婚协议书。对这类离婚案件的财产、子女、房产等进行说明,保护自身的实际权益。一旦出现这类债务时,也不可以要求另一方进行偿还,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新刑法挪用公款定罪量刑标准
      新刑法挪用公款定罪量刑标准 一、新刑法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


·哪些债权可以申报,可以申报的债权有哪些
      哪些债权可以申报,可以申报的债权有哪些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而且并不是所有债权都可以申报的,申报的债权要符合法律的要求。那么,哪些债权可以申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债权可以申报 ...


·人保代驾责任险条款有哪些
      人保代驾责任险条款有哪些?代驾服务的推出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很多方便,但难免有代驾事故发生,因此所带来的赔偿纠纷也越来越多。所以代驾服务中需要一个机构来帮助处理和减少双方的损失。人保代驾责任险的应用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那么人保代驾责任险条款具体有哪些内容呢?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参...


·欠钱500元不还怎么办?
      欠钱500元不还怎么办?欠钱500元不还建议直接和对方协商,要求对方还款或者是通过第3人在其中起到协调的作用,从而达成调解。诉讼方式在这里不太建议使用,主要还是因为诉讼成本较高。贷款人依法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人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


·欠债不还会被判刑吗?相关规定有哪些
      欠债不还会被判刑吗?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欠债不还会被判刑吗? 可能在很多人会有疑问,怎么借钱不还还得判刑、坐牢,有那么严重吗?法律规定,一般民间借贷不会坐牢,借钱不还只要没有违反刑法,是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什么情况下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呢?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


·在当今这个社会,大家都明白的是,欠债还钱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欠债还钱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很多人觉得说自己欠的钱需要自己还款,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欠债的是由夫妻共同偿还,甚至是一些钱是在离婚期间欠下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期间欠债夫妻应该怎样还债?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


·债权继承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债权继承公证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2、受理。符合公证申请条件的,公证处进行受理3、审查。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4、出证。经审查符合《公证法》...


·离婚了我还要承担婚前债务吗?
      离婚了我还要承担婚前债务吗? 离婚了我还要承担婚前债务吗? 离婚了不需要承担婚前债务,因为在我们国家婚姻法解释二当中已经明确的规定呢,在离婚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来进行承担的,如果是债权人其中的一方向,当事人请求要求婚前财产的债务的承担的话是不允许的。 1、夫...


·疫情延期还款延缓多久?
      疫情延期还款延缓多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会、外汇局等五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


·用银行存款买公司债券会计分录怎么做?
      用银行存款买公司债券会计分录怎么做?一、用银行存款买公司债券会计分录怎么做?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面值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贷:银行存款 二、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取保候审是否可以?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取保候审是否可以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我国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